2025年河北省氣象部門招聘應屆畢業生31人公告(第一批)
來源:河北省氣象局
2024-11-05 17:54:18
河北省氣象部門2025年度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公告(第一批)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辦法》《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要求,為滿足我局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全省氣象部門事業單位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北省氣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廳(局)級事業單位,在中國氣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領導下工作,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承擔全省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省氣象工作的組織管理。河北省氣象局下設10個內設機構,13個直屬事業單位。全省氣象部門設11個市氣象局,雄安新區氣象局,146個縣(市)氣象局(站)。
二、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河北省氣象部門2025年度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崗位信息表(第一批)》(附件1)。專業根據中國氣象局人事司《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2025年版)》(附件2)認定。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持有畢業生就業協議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相關人員(含職業院校畢業生))。
4.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立場堅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氣象工作。
6.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事檔案等相關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有關規定,凡與聘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中國氣象局、河北省氣象局、氣象人才招聘網、相關高校等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在線接收簡歷。
(二)報名
1.采取在網上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4年11月14日17時前填寫《河北省氣象部門2025年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報名表、簡表(第一批)》(附件3)和個人簡歷電子版(必須是單獨一個PDF格式文本,須含本人基本情況,科研成果及代表作,四六級證書、就業推薦表及成績單(須加蓋畢業院校教務處公章),崗位要求的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個人技術工作總結(1000字左右,包括但不限于崗位信息表備注欄中要求熟悉或熟練掌握的專業知識、技能、實踐經驗等)等材料)發送hbsqxj@188.com和各招聘單位郵箱(附件4)。郵件名稱統一格式為“學校—姓名—學歷—專業—手機號—報考崗位)”。
請考生于2024年11月14日17時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上述報名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到: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體育南大街178號河北省氣象局人事處,于老師(收),郵編:050021,電話:0311-67108586,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郵寄材料請注明“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原則上每人限報1個崗位。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報名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按要求簽署有關誠信承諾書。填報的專業須與已取得或將取得的畢業證書上專業保持一致,且要以主修專業應聘。如有不實、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將取消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公告中崗位設置的學歷、專業、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在河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公布,不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
1.考試方式:
采取直接面試的考試方式。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含)。
2.考試時間及地點
擬定于2024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在河北石家莊舉行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河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公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提供材料均需真實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擬確定為聘用人員的,需于面試結束后2天內簽訂就業協議,否則取消擬聘用資格。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省氣象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由河北省氣象局組織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中國氣象局、河北省氣象局、氣象人才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所有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錄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沒有遞補人員的,視情況開展調劑工作,調劑崗位的人選從服從調劑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同類崗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被錄用人員應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或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河北省氣象部門人才引進政策
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給予12萬元人才補貼;可申請單位提供的公寓宿舍,或申請租房補貼每年2萬元,期限5年;給予科研項目啟動經費10萬元;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優先加入省級創新團隊,優先入選省局青年氣象英才培養計劃。
對氣象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到市縣局、大氣科學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到縣局的,按照人員使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每月1000元、500元人才補貼,連續資助5年。對于一流大學氣象相關類(見附件2)以及數值預報、人工智能應用、大數據分析等急需專業的新參加工作研究生,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以上政策與地方人才政策不重復享受,按較高金額發放。
七、紀律要求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應聘人員,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等相關規定明確的情形和程序處理。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以上各工作程序、考試方式、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請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碼通訊暢通。
(三)河北省氣象部門縣級國家氣象事業單位其他崗位、所屬地方氣象事業單位崗位招聘工作另行公告。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0311-67108586,0311-67108837
河北省氣象局黨組紀檢組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0311-67108860
河北省氣象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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