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聊城莘縣事業單位招聘21人簡章(第二批)
來源:莘縣人民政府
2024-11-06 13:35:38
2024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第二批)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2]2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24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限莘縣戶籍的崗位,落戶時間截止簡章發布之日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莘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及備案制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應聘的。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我省2012年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22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和山東項目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山東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服務經歷計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及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定向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需提供材料見附件2)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1日09:00-11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11月11日11:00-11月16日16:00
報名網址:莘縣人民政府網(www.sdsx.gov.cn)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15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11月11日11:00-11月16日11:00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網上初審工作 (含節假日),及時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11月11日11:00-11月16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要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登錄莘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及時打印《2024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第二批)》和《2024年應聘莘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第二批)》(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后,按規定要求辦理(需提供材料見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取消或核減的計劃調劑到同一招聘單位內報考比例較高的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請應聘人員在確認繳費后,及時關注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等有關事宜以下載打印的《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在莘縣人民政府網或莘縣人社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教育兩大類,均考一科。綜合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和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教育類的考試內容為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和學科專業知識(包括學科素養、運用學科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二)資格審查
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報考條件的最終依據,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附件,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根據魯發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資格審查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在莘縣人民政府網或莘縣人社微信公眾號或莘縣融媒APP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開考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通過莘縣人民政府網或莘縣人社微信公眾號或莘縣融媒APP面向社會公布。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考察人員名單,在莘縣人民政府網或莘縣人社微信公眾號或莘縣融媒APP公示。
五、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下,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約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對于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聘用人員,按照《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納入聘用單位人員控制總量,按照備案制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七、其他
此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各種輔導班與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本次招聘發布的簡章、崗位匯總表、應聘須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此簡章由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0635-7321221
縣教體局:0635-7137765
監督電話:0635-7322148 7310128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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