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市南海區城鄉融合促進中心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來源: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
2024-11-06 15:13:27
佛山市南海區城鄉融合促進中心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區城鄉融合促進中心(以下簡稱“促進中心”)招聘編外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條件及薪酬
招聘職位、條件及薪金標準等詳見《佛山市南海區城鄉融合促進中心招聘編外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僅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原件或復印件依次排序后整理報送至以下地點: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南新四路7號城鄉融合促進中心2樓205室。
聯系人:徐先生,聯系電話:0757-8622166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報名所需材料:
(1)《南海區城鄉融合促進中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附件2,表格需附照片和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勞動合同或單位工作證明(需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社保繳費記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蓋章)。
如有以下資料需一并提交:職業資格證、文章發表等學習成果或工作成果佐證材料。
報名人員需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提供的報考材料失實,將取消聘用資格。如需對考生資格進行進一步核實,請考生配合我單位進行原件核對。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8.限制招錄的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實施了“兩違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審查
促進中心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根據招聘條件、崗位需求及人崗匹配綜合考量確定考試對象,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未收到通知的即無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結構化面試”形式開展,具體開始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一)筆試:筆試總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以個人綜合能力、文書寫作等方面為主。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南海區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管理能力、邏輯思維水平、專業知識等內容。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在面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南海區人民政府網”公示面試成績。
(三)考試確認:考生需進行筆試和面試考前確認,如經確認后無故缺考筆試或面試,取消考試資格。
(四)總成績及體檢人選:總成績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筆試、面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由我單位統一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先行墊付,入職后報銷,若因考生方面原因需進行體檢項目復查,其復查費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進行組織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南海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接有效投訴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擬聘人選放棄聘用或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其他
(一)報名人數不足1:3比例的職位不開考。
(二)考生提供的報考材料失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四)本次招聘最終成績保留6個月,其間如本次招聘職位出現空缺,由促進中心決定是否依次補錄。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區城鄉融合促進中心負責解釋。
監督投訴電話:0757—86203345。
佛山市南海區城鄉融合促進中心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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