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長春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41人公告
來源: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1-06 15:30:11
2024年長春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0號)
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做好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基層函〔2024〕293號)要求,推動我市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補充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促進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的通知》(國衛辦基層發〔2023〕9號)、《關于做好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衛聯發〔2024〕4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長春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專項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41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其條件詳見《2024年長春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0號)》(附件1)。
二、招聘范圍
(一)2024屆醫學專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及2022年以后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出現役時間距公告發布之日不滿1年的。
(三)參加“西部志愿崗”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察合格后2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四)大學畢業后未參加工作直接接受規范化培訓的人員,于2024年培訓合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符合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按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人員也可報考。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權利,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長期從事我市鄉村醫生工作;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1月6日為準(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現役軍人;
4.曾因違法受到刑事處罰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7.“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人員。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無論省內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均不得報考,切勿虛假瞞報。此項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如公示、聘用、審檔調檔、工資核定)發現其已簽訂的服務協議或辦理聘(錄)用通知書且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均取消聘用資格。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現場報名地點、資格審核地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二)審核材料
1.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一村一名大學生村醫計劃”人員持協議合同)、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及招聘崗位需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攜帶填寫完整的《吉林省大學生鄉村醫生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紙質版。
3.攜帶本人近六個月內正面免冠(不戴眼鏡)二寸彩色(不限底色)照片2張。
4.攜帶符合招聘范圍的其他相關材料。2022年以后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攜帶未就業參保證明材料;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需攜帶退伍證;參加“西部志愿崗”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或符合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按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人員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畢業后未參加工作直接接受規范化培訓于2024年培訓合格的需攜帶規培合格證。
5.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除需要提供規定材料外,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照片。
(三)報名要求
1.考生請按時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者考試的視為無效。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等信息影響資格審查和考試的,責任自負。考生僅限報考1個崗位,嚴禁同時報考多個崗位。
2.考生所學專業、學歷等要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只允許以畢業證對應的專業報考,不得以學位證所列專業報考。報考所用專業對應的學歷應不低于該崗位設置的學歷學位條件。
3.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聘用資格。報名屬誠信報名,考生應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經查實后,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納入誠信記錄,問題嚴重的予以追究相關責任。
4.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碼,作為和報考人員聯系或發送短信使用,必須是本人現用手機號,請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招聘考試
本次招考不設開考比例,根據資格審核通過人數確定考試方式。
(一)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超過1:60(含1:60)的,則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部門另行通知。
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計算面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需進行第二輪面試確定。
(二)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超過1:60(不含1:60)的,則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科目及要求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長春市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發放,考生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缺一不能參加考試。
(2)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不設及格分數線,分值為100分。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實際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在1:3比例范圍內,有多人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3)筆試加分政策。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16〕25號)和《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吉退役軍人發〔2019〕30號)精神,對符合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經審核通過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初始成績的基礎上實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加5分,榮立三等功的加7分,榮立二等功的加9分,榮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數不累計加分。加分后筆試成績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算。政策加分審核時間、地點及攜帶審核材料由長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計算面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部門另行通知。
3.總成績核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亦相同,需進行第二輪面試確定。
六、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或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須)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面試成績(或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結合招聘崗位實際要求情況確定。考生自行體檢的結果不作為招聘體檢結論依據。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或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須)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一)擬聘人員按程序備案后,由鄉鎮衛生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通過合同約定最低服務期限,明確派至具體村衛生室服務。“一村一名大學生村醫計劃”的擬聘人員需按期取得畢業證書,否則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的大學生鄉村醫生應當在村衛生室繼續服務不低于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如出現違約情況,則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的大學生鄉村醫生應當在入職后3年內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應資格,則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
(二)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以及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級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三)在公示期滿后,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均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的,應從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無論任何情況均不再遞補。
(四)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五)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文件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為本次招聘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中各縣(市)區、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各招聘單位政策咨詢、紀檢監督電話詳見附件1。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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