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內蒙古氣象部門招聘應屆生公告
來源:氣象人才招聘網
2024-11-07 10:11:28
內蒙古氣象部門2025年度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公告(氣象類)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現就內蒙古氣象部門2025年度公開招聘氣象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部門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隸屬于中國氣象局,實行氣象部門與地方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氣象部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設7個自治區級直屬事業單位、3個地方氣象機構、12個盟市氣象局、91個縣(市、區、旗)氣象局以及10個職能處室。各單位簡介請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網站(nm.cma.gov.cn)和內蒙古天氣微信公眾號了解詳情。
二、招聘崗位
本批計劃招聘氣象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90人,其中自治區級23人、盟市級26人、縣(區、旗)級41人。詳見《內蒙古氣象部門2025年度公開招聘氣象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計劃表》(附件1)。招聘崗位需求專業根據《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2025年版)》(附件2)設置。
本批次公開招聘面向氣象類專業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非氣象類專業崗位公開招聘另行公告。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2023年、2024年持有畢業生就業協議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境)外留學畢業生應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立場堅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氣象工作。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事檔案等相關重要材料造假、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有關規定,凡與聘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氣象人才招聘網(zp.cmatec.cn)、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網站(nm.cma.gov.cn)、內蒙古天氣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
1.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報考1個崗位。如服從調劑,可填報2個調劑崗位。
2.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郵件報名結合方式進行。
3.報考步驟:
第一步:報考人員登錄氣象人才招聘網(zp.cmatec.cn)進行注冊報名。
第二步:報考人員須將《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2025年度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氣象類)》(附件3)、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成績單、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英語及計算機能力證書、已發表論文等材料掃描件打包發送至nmgqxjrsc@163.com。報名郵件標題統一為“報考崗位-姓名-學歷-專業-屆次”。
4.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5.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7:00前。
6.參加11月9日成都、11月11日南京舉辦的“全國氣象部門2025年度人才招聘會”的報考人員需當場提供《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2025年度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氣象類)》(一式三份)。
注意:此次成都和南京校園招聘僅了解報考人員求職意向,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負責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方式告知報考人員。對考生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
氣象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試的考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涉及應聘畢業生人數較多的崗位,視情況增加筆試考試。面試和筆試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組織實施。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對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體檢、考察工作由內蒙古氣象局統一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氣象人才招聘網、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內蒙古氣象部門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含試用期)。
內蒙古氣象局人事處咨詢電話:0471-3335172
附件:
附件下載地址和招聘后續通知請關注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網站(nm.cma.gov.cn)公告欄和內蒙古天氣微信公眾號。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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