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宜昌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招聘21人公告
來源:宜昌市教育局
2024-11-07 13:22:01
宜昌市2025年“招才興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公告北京師范大學站
為引進高素質師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需要,宜昌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擬赴北京師范大學開展校園專項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2025年校園專項公開招聘計劃共11個崗位21人,其中宜昌市夷陵中學14人、宜昌市第一中學2人、三峽旅游職業技術學院5人。具體崗位詳見《宜昌市2025年“招才興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崗位表·北京師范大學站》(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具體條件
詳見《崗位表》。其中《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以2025年按周年計算,從1月1日起算。如某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則應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宜昌市(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方式。
(一)網絡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17:00,考生需下載《宜昌市2025年“招才興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北京師范大學站》(附件2),填寫相關信息后發送至各用人單位郵箱進行網上報名。招聘單位同步對網絡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告知考生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需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
(二)現場報名:考生需攜帶填報的《宜昌市2025年“招才興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北京師范大學站》及資格審查資料,于2024年11月17日9:00-12:00到京師大廈一樓多功能廳102參加現場報名,地點若發生變化另行通知。
校招現場設置報名咨詢展臺,考生可于招聘現場在工作人員指導下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
三、資格審查
(一)報名考生(包括網絡報名考生)須于2024年11月17日10:00-13:00,到京師大廈一樓多功能廳102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審查通過的方可參加考試考核。具體展位請看現場指引,地點若發生變化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請提前了解學校進校規則,按要求辦理進校流程。
(二)現場資格審核需提交材料:
1.《宜昌市2025年“招才興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北京師范大學站》一式二份(A4紙正反打印),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個人手寫簽名;
2.與《報名表》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1張,用于辦理《面試通知書》;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A4大小);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畢業有效證明及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碩士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學歷證、學位證、學信網驗證);
5.高中(中職)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6.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等。
(三)發放面試通知書
用人單位嚴格按公告中明確的條件,對應聘考生的資格進行現場審查,告知考生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市教育局對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由資格審查單位對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通過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參加考試。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各招聘崗位的專業名稱和代碼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庫。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須在報名時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及職業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報名時填寫的聯系方式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內不得變更。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書面報告。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未主動報告親屬關系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在北京師范大學進行。
(一)面試
1.第一輪面試。11月18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憑《面試通知書》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第一輪面試。不按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第一輪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主要以問答方式進行。面試時間4分鐘,滿分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取考官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進入第二輪面試。第一輪面試分數不計入面試成績。用人單位根據面試情況確定入圍參加第二輪面試人員,電話、短信通知入圍人員參加第二輪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
2.第二輪面試。第一輪面試結束后,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憑《面試通知書》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第二輪面試。不按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第二輪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由考生現場抽題進行無生上課,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8 分鐘。備課室為考生提供教材、筆、草稿紙,不提供電腦,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試講結束后,現場公布考生得分。面試滿分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取考官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第二輪面試分數為考生面試成績。
(二)筆試
第二輪面試結束后,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憑《面試通知書》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筆試。不按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每個崗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不足1:3比例的全部進入筆試(須達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筆試人員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由用人單位電話通知入圍人員參加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三)綜合成績計算
按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考試結束后,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及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示。
(四)遇特殊情況需調整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的,于面試前電話通知,并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通知公告。
五、簽約擬聘
(一)簽約。考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綜合成績出現相同的,根據面試分數從高到低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面試分數仍然相同的,單位進行加試。對擬進入體檢人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確定進入體檢。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和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可視為放棄體檢考察。
(二)體檢。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時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及招聘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采取個別座談、民主測評、實績核查、查閱檔案、征求意見等方式進行。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單位研究后確定是否從參加該崗位考試考核人員中遞補,可以遞補也可以不遞補。進行遞補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之上的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及時公示。
六、公示與聘用
用人單位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等情況,經主管部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主管部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或不影響引進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2025年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后辦理手續。對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用人單位研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參加該崗位考試考核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也可以不遞補。
被聘人員報到時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關人才政策享受條件的,享受相關待遇。
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 宜昌市2025年“招才興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崗位表 北京師范大學站.xlsx
附件2. 宜昌市2025年“招才興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 北京師范大學站.docx
宜昌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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