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氣象局下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寧波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寧波市氣象服務中心(寧波氣象影視與科普中心)、寧海縣氣象臺、北侖區氣象災害預警中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每個單位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寧波市氣象服務中心(寧波氣象影視與科普中心)為上級氣象部門批準設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承擔寧波市級公共氣象服務產品的制作,并通過電視、電臺、電話、微博、微信、互聯網+、新媒體、突發平臺等多渠道向公眾提供公共氣象服務,負責寧波天氣網的運維工作,負責區域內電臺、顯示屏等媒體服務產品的制作和發布等相關職責。
寧波市氣象局下屬的寧海縣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寧海縣氣象臺為財政全額補助單位,主要承擔本行政區域短時、臨近和中短期天氣預報等業務;承擔災害性天氣監測和預警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決策氣象服務、公共氣象服務等專業氣象服務;承擔氣象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維護以及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采集、傳輸、匯交等相關職責。
寧波市氣象局下屬的寧波市北侖區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寧波市北侖區氣象災害預警中心為寧波市北侖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財政補助,主要承擔災害性天氣應急聯動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氣象災情調查、氣象災害信息收集、氣象裝備應急保障等工作;承擔相關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傳播及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協助做好氣象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協助區氣象局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承擔防雷安全業務的技術支撐工作;協助做好基層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防災減災科普宣傳等職責。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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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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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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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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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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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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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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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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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寧波市氣象服務中心(寧波氣象影視與科普中心)、寧海縣氣象臺、北侖區氣象災害預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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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業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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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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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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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氣象業務服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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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科學、氣象學、應用氣象學、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大氣遙感與大氣探測、海洋氣象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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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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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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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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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提供學校推薦表,并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并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錄用。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畢業),或同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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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寧波市氣象局人事處,寧波市海曙區氣象路118號,聯系電話:0574-89181829或89181802,郵箱:nbqxj@sina.com;聯系人: 季老師或黃老師。
3、報名辦法: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寧波市氣象局網站(zj.cma.gov.cn/dsqx/nbsqxj/)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附件1),個人簡歷電子版(附件2,填寫后轉換為PDF格式)、應聘信息統計表(附件3)、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資料掃描件(包括身份證、學校推薦表、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考試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獲過獎的提供獎勵證書)等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到nbqxj@sina.com,并在發送后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或下午14:00—17:30電至0574-89181829或89181802確認。
郵件的主題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請分別統一編寫為“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學歷—姓名”格式。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5、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招聘,具體核減崗位由寧波市氣象局決定。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2024年12月4日前在寧波市氣象局網站(zj.cma.gov.cn/dsqx/nbsqxj/)上公布。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方式,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請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面試當天(或前一天)攜帶報名表,連同個人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資料(身份證、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學校推薦表、考試成績單、獲過獎的提供獎勵證書)等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能參加面試。
2、面試
面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以及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
3、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面試成績相同,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之內在寧波市氣象局網站(zj.cma.gov.cn/dsqx/nbsqxj/)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以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不重復遞補,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氣象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氣象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由寧波市氣象局統一安排用人單位,不服從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1926
寧波市氣象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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