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事業單位招聘服務期滿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公告
來源:靈山縣人民政府
2024-11-11 13:30:40
2024年靈山縣定向招聘服務期滿“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通知》(廳發〔2018〕14號)、《欽州市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方案》(欽辦通〔2019〕15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自治區黨委農村工作(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名單的通知》(桂農發〔2021〕5號)、《2022年廣西招募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計劃公告》和《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廣西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桂青聯發〔2023〕1號)等文件精神,2024年靈山縣定向招聘服務期滿“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在靈山縣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服務期間通過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離開原基層服務單位工作的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
(一)2024年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
(二)2024年服務期 3 年期滿且考核合格或服務期 2 年期滿考核合格且至少一年考核優秀的“廣西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公告信息將發布在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xls.gov.cn/)。由應聘者本人提交書面申請,自愿參加考核招聘,現場報名時須提交《2024年靈山縣定向招聘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和《服務基層項目證明》(見附件2);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視為放棄直接考核招聘資格。
(二)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報名地點
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考核、體檢
(一)考核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時,要采取多種形式,著重了解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應聘人員應按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相關紙質材料,由招聘單位復查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經復查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者的資格。
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組成員簽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考核分合格與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
(二)體檢
體檢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核結束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的服務年限要求: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受聘人員在招聘單位工作服務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廳發〔2018〕14號和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執行。
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777-6519678,6886286;
2.監督電話∶0777-6523994。
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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