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麗水云和縣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人公告
來源:云和縣人民政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1-12 09:29:45
云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開展2024年下半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其中機關及參公單位工作人員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名。具體崗位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面向麗水市或云和縣范圍內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已登記)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轉正);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選調范圍可放寬至浙江省。選調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清正廉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除選調職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滿足夫妻兩地分居或照顧父母相關條件的(具體條件詳詢各選調單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1月以后出生)。本縣域范圍內鄉鎮(街道)機關事業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3.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含試用期不確定等次),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選調,縣外報考人員還需征得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4.鄉鎮(街道)新錄用人員報考須在鄉鎮(街道)服務滿5周年;
5.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選調崗位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另有要求的以崗位計劃表(附件1)為準,專業要求參照《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本次公開選調涉及工作經歷、年限等統一截至2024年11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的崗位;
6.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云和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云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具體的選調單位、職位、計劃數和資格條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發布網站下載《云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查詢。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通過附件1中公布的咨詢電話直接與選調單位聯系。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時間:2024年11月12日9時—11月15日12時。
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準確、完整填寫《云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需所在單位(主管單位)黨委(黨組)與組織人事部門(縣外報考人員)同意并加蓋印章。報考人員將《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證明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正證明、相關經歷證明和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拍攝成圖片或掃描成文件后,通過浙政釘發給擬報考單位聯系人。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頭報名取消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由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每個選調崗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或選調崗位情況特殊的,另行研究決定是否開考。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報名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2.領取準考證
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必備的業務知識。滿分100分,由縣組織人事部門在筆試后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各選調崗位按照3:1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報考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前,由選調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應提供本人《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證明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正證明、相關經歷證明和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五)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選調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取消選調資格。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六)考察
面試結束后,選調單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按2:1確定考察人選,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筆試、面試成績不計入考察環節。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進行,由選調單位成立考察組,根據德、能、勤、績、廉情況及與選調崗位的適應性和匹配程度等因素,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適宜情形的取消選調資格。經考察認定考察對象均不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可放棄選調職位。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匹配程度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在考察、公示等環節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商組織人事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無遞補對象的可在同類崗位入圍人員中調劑確定考察對象。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本次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2.根據機關(參公)單位職級設置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有關政策,選調后,公務員職級和事業人員職稱聘用,應在選調單位核定職數(崗位)內執行。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選調公告由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和云和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中共云和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0578-5121361。
中共云和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0578-5127791。
咨詢電話:
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578-5520698。
云和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8-5526691。
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
云和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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