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第二次招聘49人公告
來源: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區衛生健康局
2024-11-12 14:57:10
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滿足海曙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和《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甬人社發〔2012〕180號)的有關規定,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現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共49人(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敢于吃苦,樂于奉獻。
2、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需求。
3、崗位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4、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執業資格、執業范圍等要求(詳見附件1)。
5、戶籍要求(詳見附件1)。戶籍以2024年11月12日(含)戶口所在地為準。
6、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列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7、具有誠信敬業、勤勉廉潔、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1、注冊、報名
此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24年11月20日9:00—11月26日16:00。
報考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11月27日9:00— 12月2日16:00。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4年12月3日9:00—12月3日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欄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二次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12月4日9:00—12月6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后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進行繳費確認。未按規定時限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繳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
本次招聘崗位符合條件的繳費人數與招聘崗位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核減或取消的招聘指標將在海曙區衛生健康局網上予以公布。
擬取消崗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標之日(含)起1個工作日內向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提出書面改報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改報申請的視作放棄改報。因指標取消且無法改報或放棄改報的人員將統一退還報名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12月12日09:00—12月14日9:30。
已確認完成繳費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護理崗位由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三部分組成。其他崗位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考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一)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24年12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必須同時攜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內容為各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指標數1:3比例入圍面試,如遇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一般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后在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官方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海曙區衛生健康局組織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所須攜帶資料:
①戶口簿(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要求具有執業資格的須提供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要求執業范圍的崗位,執業證書須注明執業范圍);⑤要求具有專業資格證書的須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詳見附件2)、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保繳費證明及復印件;⑦應屆生(還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在讀證明及復印件、學籍證明及復印件;⑧要求提供規培證書的須提供規培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還未取得規培證書的應屆生提供規培證明);⑨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及復印件(按各招聘崗位要求提供)。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
面試對象在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向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提交不參加資格復審書面確認書的,可在該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三)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其他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護理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加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須的專業技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護理崗位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20%。其他崗位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四)成績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技能測試(護理崗位)成績合成計算綜合成績。護理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20%,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面試和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面試、技能測試和考試綜合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技能測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官方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2025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組織考察,考察參照2024年寧波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海曙區衛生健康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結果為“不宜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在體檢和考察階段因放棄或結果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和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聘用手續。不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如有異議,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未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自送培起始之日算起,五年內未能通過結業考試,無法取得規培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分配到海曙區各單位工作且至少服務滿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年限)。
七、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辦高校、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8〕33號)文件規定,明確海曙區人民醫院、海曙區中醫醫院招錄人員的崗位身份為報備員額。
(二)符合相關條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三)面向社會人員的招聘崗位: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工作經歷、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范圍、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等取得時間的計算統一截至2024年11月12日(含)。
(四)面向應屆生的招聘崗位:以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對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前),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需要的崗位提供,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
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
(五)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六)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八)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九)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社保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十)有關招聘信息可登錄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官方網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274/index.html)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曙區紀委海曙區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4-89188132(工作時間開放)。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咨詢電話:0574-89297730(工作時間開放)。
附件2:工作經歷證明.doc
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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