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32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民政局
2024-11-13 09:40:17
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民政局所屬9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及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各崗位年齡要求詳見附件,具體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1月。年齡計算方式: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即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1月。
(四)社會在職人員限于截至公告發布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五)應屆畢業生是指列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限以主修專業報考。2022年、2023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畢業后未與任何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人事關系,且檔案、戶籍保存在畢業生院校或戶籍所在地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未繳納社會保險)可參照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崗位限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報考,即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本市學生集體戶)。
2023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未落實工作單位、回國后未繳納社會保險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曾因違紀違規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處分影響期內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7:00。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登錄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28(以下簡稱招聘系統),按網頁提示的操作提交報名申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申請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考生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資格初審
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后,招聘單位將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考生需及時登錄招聘系統,關注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對報名資格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其中學位要求“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的崗位,按報考者所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審核,學位要求為“取得相應學位”的崗位,可以按報考者所獲得的相符學歷進行審核。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考生的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二)考試安排
1.筆試
筆試按百分制計分,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考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北京市民政局網站(https://mzj.beijing.gov.cn/)或招聘系統。
2.資格復審
按照1:5的比例,從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遇有考生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等情形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低于筆試成績合格線的不再遞補。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在北京市民政局網站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面試及綜合成績在北京市民政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面試時間、地點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北京市民政局網站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四)公示、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北京市民政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前出現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情況,經研究同意,可根據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遞補人選未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所有崗位均不進行調劑。因考生報名信息不全、不準確,導致無法進入下一環節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考生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相關安排及通知、公告將在北京市民政局網站上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資格復審后,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崗位,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比例為1:1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當天本考官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的考生的平均分或以上,低于平均分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如同一崗位有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同一職位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按面試主考官評定的面試分數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
監督電話:010-65868811轉人事處(工作日9:00-17:00)
招聘系統技術支持咨詢電話:400-020-1616
北京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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