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樂山市公安局第三批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78人公告
來源:樂山人事考試網
2024-11-13 10:00:20
樂山市公安局2024年第三批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樂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等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樂山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擬招聘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78名,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它勤務活動(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急需的專業技術、專門技能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職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個別崗位因工作需要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6.身高和視力要求:男性輔警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輔警身高不低于1.58米;輔警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7.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條件: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6.有相關工作經驗獲得省(部)、市(廳)級表彰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10.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報考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勤務輔警的考生在交警支隊政工科報名(地址:樂山市市中區天星路698號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樓政工科辦公室);
報考樂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考生在高新分局一樓報名室報名(地址:樂山市市中區安谷鎮龍溪北路18號);
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在樂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一樓報名室報名(地址:樂山市市中大叢林巷360號)。
(三)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由本人在報名時提交《樂山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同時提交以下資料:本人二代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退伍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優先招聘條件。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報名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地點當場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考試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未達到一定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縮減招聘額度進行開考。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內容為公安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四川省情、樂山市情等,滿分為100分。(參考復習題詳見附件3)
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機構。
2.筆試時間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具體地點參加筆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進入面試環節,但報考人數超過錄取職位數3倍以上的崗位,按錄取職位數3倍的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以面試公告確定的具體時間為準。
3.面試地點:以面試公告確定的具體地點為準。
4.面試要求: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5.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由樂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公布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綜合排名。并在“樂山警方”微信公眾號公布排名。
五、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考生需在面試當天下午14:30進行體能測評,具體體能測評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不合格、缺考或在體能測評中自動放棄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錄用環節。體能測試項目:4x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樂山警方”微信公眾號公布確定的進入體檢人員。
(二)體檢時間:以體檢公告確定的具體時間為準。
(三)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考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并要求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腳板),無紋身、駝背;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以醫院體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進入考察環節。
七、考察
1.考生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2.到所在居委會(街道委員會)或村委會開具鑒定材料(本人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及有無參加邪教組織等)。
考察合格人員予以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報到。考察合格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二)合同簽訂。考察合格人員報到后,由樂山市公安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職位表特殊注明的除外),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或期滿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機構代為報名,請報考人員本人前往報名地點報名;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身份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攜帶。
(三)本次招聘從報名至聘用各個階段,包括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所有事項均在“樂山警方”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招考單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沒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同時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便于招考單位與考生聯系調檔等事宜。
本公告由樂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樂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0833-2445110
樂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0833-2430364
樂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833-2555078
樂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3-2499103
附件:
樂山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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