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黃山市屯溪區區直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比選12人公告
來源: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
2024-11-14 09:36:59
黃山市屯溪區2024年區直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比選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黃山市屯溪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及區農業農村局《關于申請招錄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人員的報告》、區應急管理局《關于申請招錄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人員的報告》、區城市管理局《關于申請招錄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人員的報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屯溪區2024年區直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比選工作人員工作。全區共計劃比選12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比選條件
1.屬于區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入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按規定納入事業編制的人員);
2.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工作人員須為試用期滿轉正人員,且在原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符合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回避規定;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服從組織分配和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比選:
1.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比選程序
比選工作按照發布比選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專業測試、考察、公示、試用與聘用等步驟進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統一組織。
(一)發布比選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11月13日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統一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正常工作時間,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還需提交《屯溪區2024年區直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比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報名地點。屯溪區興昱路7號區委區政府大樓區人社局629室。聯系電話:0559-2596312。
3.資格審查。報名同時,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主要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處理。
如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計劃數達不到2:1的,經比選工作專班會議研究同意,按照一定差額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比選計劃。被取消比選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22日14:00-16: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專業測試
如果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超過30人,則該崗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直接進入專業測試;如同一崗位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超過30人的,則對該崗位組織加試筆試,筆試內容主要為職業能力及綜合素質測驗。設置加試筆試最低分為60分,按照加試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選取前30名進入專業測試(加試筆試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筆試成績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專業測試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負責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素質、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要素。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者,取消比選資格。專業測試得分相同則通過加試方式確定排位。
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發布公告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根據比選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實施考察時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工作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并出具書面考察報告。考察人選缺額的,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五)公示
綜合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確定擬比選人員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因個人主動放棄選崗而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同崗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試用與聘用
對比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比選人員在原單位的關系及相關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適應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黃山市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黃山市屯溪區農業農村局
黃山市屯溪區應急管理局黃山市屯溪區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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