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遂寧蓬溪縣鄉鎮事業單位從期滿職業村黨組織書記中招聘9人公告
來源:蓬溪縣人民政府
2024-11-14 13:23:58
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蓬溪縣從期滿職業村黨組織書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遂寧市職業村黨組織書記管理辦法>的通知》(遂組通〔2018〕142號)、《關于有序開展期滿職業村黨組織書記考核和轉聘工作的通知》(遂組函〔2024〕250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擬從蓬溪縣期滿職業村黨組織書記中考核招聘9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在蓬溪縣服務期滿5年且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結果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的職業村黨組織書記。具體招聘單位的崗位、范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二)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五)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六)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7.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同時進行,由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進入后續招聘程序或聘用資格。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
2.報名地點: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517室。
3.所需材料:
(1)《2024年蓬溪縣從期滿職業村黨組織書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職業村黨組織書記年度考核表、任職期滿考核表、服務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1份。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現場領取《考核通知書》,考核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考核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過期未領取的《考核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二)考核
1.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成立考核小組,集中實施考核。
2.考核時間和地點(詳見《考核通知書》)。
3.考核須知。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考核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面試總分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招聘的下個環節。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工作由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相關事宜將在蓬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進入體檢人員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組織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四)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執行。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應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和犯罪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并據實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員由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蓬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0825-5392789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5-5421508)。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定及招聘單位報送的聘用考察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進行最終審核確認。通過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期滿職業村黨組織書記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按規定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本次從期滿職業村黨組織書記中考核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簽訂的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仍需繼續在村任職不少于1個屆期,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服務期內不得流(調)動。
四、招聘工作紀律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核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核、體檢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核或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五、特別提示
(一)考核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蓬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留下兩個及以上聯系方式(手機、固定電話、郵箱等),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主動告知考核組織部門。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六、政策解釋與咨詢
本公告招聘事宜由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 0825—5392789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5—5421508
附件:
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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