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恩施州巴東縣事業單位選調41人公告
來源:長江巴東網
2024-11-18 13:54:17
巴東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經縣委編委研究同意,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擬在縣內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1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一)縣直實施公務員法機關25人
中共巴東縣委辦公室2人;
中共巴東縣委政策研究室1人;
巴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人;
巴東縣財政局2人;
巴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人;
巴東縣林業局1人;
巴東縣衛生健康局1人;
巴東縣教育局1人;
巴東縣文化和旅游局1人;
巴東縣應急管理局1人;
巴東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1人;
巴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人;
巴東縣發展和改革局2人;
巴東縣統計局2人;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人;
巴東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1人;
巴東縣城市管理執法局1人;
巴東縣信訪局1人。
(二)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人
中共巴東縣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1人;
巴東縣貿易促進委員會1人。
(三)縣直事業單位14人
巴東縣教育技術裝備站1人;
巴東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人;
巴東縣教師發展中心2人;
巴東縣學校后勤管理中心2人;
巴東縣野三關綠蔥坡旅游度假區管理中心1人;
巴東縣行政復議服務中心1人;
巴東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2人;
巴東縣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心1人;
巴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1人;
巴東縣地質災害監測防治中心1人;
巴東縣國有土地收購儲備中心1人。
三、選調范圍
(一)縣直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選調范圍:
全縣各級機關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中:2011年以后的選調生,必須符合選調生管理相關規定。除當年招錄政策規定可以分配到縣直單位外,其他人員錄用后必須在鄉鎮(街道)或村任職滿2年,期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
(二)縣直事業單位選調范圍:
1.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選調范圍為:全縣教育系統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2.其他縣直事業單位的選調范圍為:除教育、衛健系統外的全縣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鄉鎮“以錢養事”公益性服務組織在職人員。
四、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1.未滿試用期的;
2.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或有關政策規定最低期限的(時間計算到2024年11月30日);
3.受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近五年年度考核曾被評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7.其他不適宜調動的。
五、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
報名者需攜帶《巴東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3張1寸登記照到巴東縣人社局一樓就業大廳(信陵鎮巫峽路19號)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表需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并蓋章。
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取消選調資格。
3.需明確事項
(1)《崗位計劃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計算方法: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為1988年11月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即為1983年11月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即為1978年11月以后出生;50周歲以下,即為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2)《崗位計劃表》中列明的崗位所需專業,系選調單位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專業目錄設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但相關院校確有開設,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崗位計劃表》中有關單位所列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經選調單位審核同意后可以報考。
(3)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30日。
(二)組織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敬業精神和個性穩定性等綜合素質。
3.開考比例
各選調崗位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取消、核減或降低比例調整申請,經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審定后,通過長江巴東網公布調整情況。
4.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在長江巴東網發布公告。
5.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6.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可在長江巴東網上查詢。
(三)組織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因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而導致體檢名額與崗位選調計劃比例大于1:1時,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則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
2.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四)組織考察
1.考察對象:體檢合格人員。
2.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考察工作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進行,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并進一步核實選調對象的資格條件。
(五)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依據體檢、考察結果,召開黨委(黨組)會集體討論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將擬選調人員請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縣人社局黨組會研究同意后,統一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長江巴東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的人員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選調人員到選調單位后需按照新的崗位確定工資待遇,并在辦理調動手續時寫出相關承諾書。
(六)遞補
擬選調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崗位空缺,則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商選調單位研究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附件:
1.巴東縣2024年縣直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選調崗位計劃表
2.巴東縣2024年縣直事業單位選調崗位計劃表
3.巴東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巴東縣委組織部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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