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第五批警務輔助人員招聘10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
2024-11-18 15:15:46
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2024年第五批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橫瀝公安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1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
一般勤務:10人,男性,身高168cm以上,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輔警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至2024年10月31日;
4.體重指數(BMI)原則上在18.5至23.9之間(=體重(kg)÷身高(m)²),健身體質等特殊情形可適當提高上限;
5.雙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明顯疤痕及身體缺陷;
6.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能服從單位崗位調配,能適應日常警務化管理、常態化體能訓練,具備緊急召回、參加日常24小時輪班輪值、夜班、出差執勤工作的條件;
7.烈士、因公犧牲民(輔)警的配偶、子女優先招聘;
8.同等條件下,退役軍人或警察類、體育類、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及有摩托車駕駛證、熟悉電腦應用操作的優先考慮。
(二)以下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
5.因吸食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等涉及“黃賭毒”違法行為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福利待遇
(一)輔警薪酬包干經費平均約9.1萬元/年(崗位不同,待遇不同,含單位繳納的社保、住房公積金部分、個人繳納的社保、住房公積金部分等)。
(二)單位統一發放輔警制式服裝。
(三)單位統一購買團體意外險。
四、報名所需資料
(一)《橫瀝公安分局輔警錄用審批表》一式一份(現場報名時派發、填寫);
(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4份,戶口本原件及家庭主要成員戶口本復印件1份;
(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到打印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注冊備案表,高中、中專學歷由當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證明,證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學位證、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張。
(六)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
(七)個人信用(征信)報告;
(八)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五、報名流程
(一)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報考人員請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確認符合條件后,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攜帶應聘相關材料前往報名地點為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東莞市橫瀝鎮中山西路417號)一樓輔警辦公室現場報名。(聯系電話:23087021聯系人:吳黃煥),滿額即止。
(二)資格審查
分局招聘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發現隱瞞有關信息或提供虛假資料者,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核后退還證件原件,復印件恕不退還。
六、考試
資格審核通過后,組織招聘對象進行筆試、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試和面試。體能測試當日須攜帶運動裝備(運動服、跑步鞋),確保體能測試安全順利開展。
(一)筆試:招聘小組將電話通知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筆試。
(二)面試:筆試合格者招聘小組將電話通知合格人員參與面試。
(三)體能測試:招聘小組將電話通知入圍人員參加體能測試。男性體能測試三項:縱跳摸高、長跑1000米、4×10米往返跑;女性體能測試三項:仰臥起坐、長跑800米、4×10米往返跑,相關測評要求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四)政審考察:體測合格后,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審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對擬招聘考察人選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從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廉潔自律、違法犯罪等方面進行考查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五)體檢:所有程序合格后,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驗參照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招聘的,按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結果公示:根據政審考察、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情況,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予以公示。
(七)簽訂勞動合同、崗前培訓: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將組織招聘對象簽訂勞動合同、開展崗前培訓,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橫瀝公安分局統一安排工作崗位、統一訓練、統一使用、統一管理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工作崗位安排的不予錄用。
本公告由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負責解釋。
東莞市公安局橫瀝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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