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太原學院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公告
來源:太原學院
2024-11-19 11:03:30
太原學院2024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太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位于山西省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區位優勢突出,交通便捷,基礎設施優良,辦學條件優越。
學校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中文系、旅游系、財經系、管理系、教育系、數學系、外語系、音樂系、園藝園林系、藝術設計系、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機電與車輛工程系、建筑與環境工程系、智能與信息工程系、材料與化學工程系、物理與電子工程系(籌)、公共體育教學部18個教學系(院、部),2個教學中心(公共實驗中心、工程訓練中心)和繼續教育學院,開設本科專業41個。為進一步加強學科(專業)建設,提高學校科研實力與水平,全面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學校面向社會引進符合專業建設需要的博士研究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數量
太原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1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
二、 招聘對象
應屆博士畢業生,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1月后出生)。
6.專業要求為我校本科所開設的相近專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名;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名;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名;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名;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名;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名。
7.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或領導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提出回避申請,并詳細說明回避的具體原因和關系情況,沒有主動報告的人員,不能報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四、 政策待遇
符合太原市人才引進補貼政策的可享受太原市補貼政策。
五、 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學校校園網及相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審查
1.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 應聘者需將應聘材料發送至郵箱tyxyrcb@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崗位+姓名+性別+學科(專業)+畢業年份+畢業院校名稱,郵件內容應包含《太原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現場確認復審時所應提交的材料及證件的電子版。(郵件格式錯誤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視為報名不成功)。
(三)現場確認
經用人部門初步審核符合學校崗位要求的應聘者,由學校統一組織或各用人部門組織現場確認。根據報名情況,現場確認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未通過初審篩選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需攜帶以下材料及證件:(按順序裝訂,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1.下載打印《太原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個人簡歷、學生證、已取得的畢業證(本、碩、博)、學位證(本、碩、博)、在校學習階段成績單;海外博士畢業生還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黨員(含預備黨員)須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并加蓋支部公章的個人現實表現證明,非黨員須提供畢業院系或原單位加蓋公章的個人現實表現證明。
4.應屆博士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網簽的高校畢業生需攜帶畢業學校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5.個人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等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招聘測試
學校對通過現場確認符合學校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面試,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學術道德誠信、教學科研能力、發展潛力進行考核。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核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應聘人員需進行心理測評,若應聘人員心理測評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心理測評合格的同批應聘者根據面談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入考察與體檢環節。
(五)考察、體檢
考察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經按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
在整個報名與審查的過程中凡發現考生報名信息及提供的有關材料不真實、不完整、錯誤的,或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資格不符的,取消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
學校在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為其辦理相關入職手續,應聘人員在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后,若3個月內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或未將檔案交回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高老師
聯系電話:0351-837867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產業園區汾東大街7號太原學院
太原學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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