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人公告
來源:大理州人民政府
2024-11-19 13:15:11
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隊伍建設,吸收優秀專業人才,優化隊伍配置,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大組通〔2014〕33號)、《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州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大辦發〔2021〕12號)等相關規定,經州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開展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
大理州內縣市(或鄉鎮)符合公開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詳見《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身體素質,品行端正,成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招生計劃)。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1月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可放寬到45周歲(1979年11月后出生)。
4.在現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滿足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鄉鎮新錄(聘)用人員在鄉鎮服務年限滿5年(含試用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擬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11月,現任職務(職稱)以報名前的所任職務或具有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試用期未滿的。
2.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3.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處分期限未滿的。
5.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有相關規定不得調配的。
四、公開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8日,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8日24:00。
2.報名需提交材料:
(1)報名人員需填寫《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誠信承諾書》(附件3)。
(2)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
(3)40周歲以上的提供相應學歷證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
3.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將《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插入照片)電子文檔及上述各項材料掃描PDF文件打包后發送至大理州電子協同辦公系統郵箱zgjjbgs@dali.yn.cegn.cn,郵件標題為“報考崗位+姓名+手機號碼”,未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或上傳材料不全的視為報名無效。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人員需經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確認其報名條件、資格。《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上未簽署所在單位意見、未經主管單位同意蓋章確認以及文檔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審核。
(二)資格審查
1.由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職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經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即可參加筆試。
2.選調崗位選調人數與符合條件報名的人數比例不低于1:5,報名資格初審結束后,選調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公開選調工作。
3.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到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龍山行政辦公區)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公開選調。
4.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是弄虛作假者,查實后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考察
考試考察分為筆試、面試和考核考察三個階段。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考核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總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等。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每個公開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考核考察人選。(面試人員需準備好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及進入考核考察人員名單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3.考核考察(總分100分)。由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組成考核考察組,對考核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程度等進行實地考核考察、評分。
總成績=筆試分數×40%+面試分數×40%+考核考察分數×20%(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總成績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以考察分數高者優先確定)。體檢人員須到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遞補一次。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并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收到反映或者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如反映問題經查實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遞補一次。
五、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對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公開選調結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凡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其公開選調資格,并向當地有關部門通報違紀情況;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公開選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參與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如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規定需要回避的,應當主動回避;參與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利害關系或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應當主動回避;其他可能影響公開選調公平、公正的情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選調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此次公開選調工作接受人社部門的指導,大理州紀委監委駐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公開選調工作中反映的問題。
六、其他事項
(一)公開選調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查看相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體檢期間食宿、交通、體檢等費用自理,并注意往來途中安全。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行任何教材或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公告由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2—2319075(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
監督電話:0872—2174599(大理州紀委監委駐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
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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