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師范大學招聘員額制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11-19 13:45:14
海南師范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員額制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公告
海南師范大學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點大學,海南省卓越師資、高級專門人才重要培養基地和科學研究基地。學校位于美麗的濱海旅游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現有龍昆南、桂林洋兩個校區,占地面積約3100畝。建校七十多年來,學校秉承“崇德尚學 求是創新”的校訓精神,以服務海南基礎教育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培養出20萬余名基礎教育師資和各類高級人才,被譽為“瓊島名校,教師搖籃”。
我校設有25個學院,65個本科專業,1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具備從學士、碩士到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養體系。
一、招聘人數
因工作需要,我校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額制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2名,均為專業技術人員。本次招聘的崗位納入海南省人員總量管理,為員額人員。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
具體詳見《海南師范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員額制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心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應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8.30周歲及以下(即199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0.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1.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12.違反師德師風被查實或處分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其他條件
1.應聘人員應符合招聘崗位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工作經歷、職業資格及職稱等要求,并按規定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職稱證書等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應于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相應的學位證書及《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所在學校提供在讀證明、成績單及預計畢業時間等證明材料。
2.各項報名材料須按照報名系統的相應要求,按時、完整、準確提交。因未能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符合要求的報名相關材料,將導致資格審查不符合,相應結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25日9:00至2024年12月01日17:00。11月25日9:00前為系統測試階段,此階段報名信息無效,為確保有效報名,請考生務必合理安排時間,在以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按要求上傳各項報名信息及佐證材料并提交報名,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報名功能,不再接受考生報名。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系統報名方式進行。考生須使用本人電話及姓名等身份信息,按要求進行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http://rczp.hainnu.edu.cn:81/vuejs/recruitment/index.htm,按系統操作指示(操作手冊可在“應聘指南”中查看),選擇應聘崗位,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相應佐證材料進行報名,考生可通過系統查看是否報名成功。同時將《海南師范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員額制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發送至郵箱hs2024zp@163.com。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應聘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信息填報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報名材料
報名系統所有上傳材料應為使用原件規范掃描的PDF版本,請按《報名提交材料清單及范例》(附件2)要求提交系統。
4.報名要求
(1)考生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按要求準確完整提供各項佐證材料,如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責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者將不予受理。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4)考生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并積極關注“海南師范大學”官方網站(以下簡稱學校網站)【通知公告】欄目:https://www.hainnu.edu.cn/xxgg/list.htm,查詢資格審核情況及后續通知公告。
(二)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1.資格初審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學校將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考生報名系統中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學校網站公布通過線上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
2.筆試前將組織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通過的,發放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將于筆試前在學校網站公布。
3.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在職人員必須在報名系統上傳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即刻取消報名、考試及聘用資格。
4.如所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專業名稱與《海南師范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員額制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專業(方向)不完全一致但專業相近的,須提供所學課程、成績單或論文課題等相關佐證材料,并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
5.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符合條件的應聘該崗位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組織考試。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6.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及面試兩部分,兩項考試的權重為6:4。筆試、面試均全程錄像。
1.筆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發〔2021〕38號)組織筆試。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分別命題,測試應聘人員的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水平。筆試采取線下考試方式,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
招聘崗位及筆試內容
招聘崗位 |
人數 |
筆試內容 |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01(女) |
1 |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對信息的理解、分析和問題解決能力。其中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占比不低于60%。 |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02(男) |
1 |
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本崗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高于60分,則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低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再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在學校網站上公示3天。
2.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以學校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于面試前3天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
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在讀證明、成績單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書。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1)資格復審結束后,在學校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學校網站公告為準。
(2)學校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發〔2021〕39號)開展面試工作。學校分不同崗位組織不少于5名專業相同或相近專家組成的面試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開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在候分區當場核對本人的抽簽順序號、準考證號、面試成績,確認無誤后簽名離場。面試成績當天在學校網站公布。
招聘崗位及面試內容
招聘崗位 |
人數 |
面試內容 |
面試時長 |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01(女) |
1 |
結構化面試 |
不少于10分鐘 |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02(男) |
1 |
(3)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4.考試綜合成績確定
考試綜合成績為100分,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4的比例確定,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并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
2.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由海南師范大學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海南師范大學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陪同。
4.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等額確定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的,不進入考察環節。由海南師范大學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或學習單位,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5.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五)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師范大學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核準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及時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學校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七)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擬聘人員報到手續。擬聘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限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到手續完成后,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首輪聘用合同期限為6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被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學校督查督導監督或投訴電話:0898-65883513
2.學校監督或投訴郵箱:hsddb@hainnu.edu.cn
3.海南省教育廳人事處:0898-65322302
4.海南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處:0898-6533689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席老師、鐘老師
聯系電話:0898-65881451/65888166
電子郵箱:hs2024zp@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海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海南師范大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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