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浙江溫州市鹿城區衛健系統選聘醫學類優秀畢業生49人公告
來源:鹿城區人民政府
2024-11-19 14:51:31
2024年下半年溫州市鹿城區衛健系統公開選聘醫學類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人才強衛戰略,深入推進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招引培育一批優秀衛生人才,優化人才隊伍結構,為全區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高水平健康服務需求,經研究,溫州市鹿城區衛健系統計劃2024年下半年公開選聘醫學類優秀畢業生49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一)2023、2024、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
二、選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衛生健康事業。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本科畢業生要求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其他條件。
(六)國內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11月2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他人員須在2024年11月2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畢業生;
3.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4.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8.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10.定向(委培)生未滿服務期的;
11.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
12.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選聘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
(一)選聘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24年下半年溫州市鹿城區衛健系統公開選聘醫學類優秀畢業生計劃表》(附件1)。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專業由選聘單位和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參考《202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審查認定。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三)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四)溫州市鹿城區人民醫院、溫州市鹿城區第三人民醫院屬于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的公立醫院,本次選聘的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報備員額,按照溫鹿編〔2015〕77號文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各項人事管理制度。
四、選聘辦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公開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僅進行網絡報名而不參加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現場確認時,同步受理未進行網絡報名人員的現場報名。
1.報名所需材料
(1)《2024年下半年溫州市鹿城區衛健系統公開選聘醫學類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3),需附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張。
(2)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
(3)各學歷層次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含各學歷層次)。
(4)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2025年研究生尚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須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明》(附件4),如因單位原因等無法提供證明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網絡報名
時間:2024年11月21日00:00-11月27日24:00。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并報名確認(未進行報名確認,視為無效),同時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壓縮為一個文件(壓縮文件命名為“報考崗位+崗位代碼+姓名”)后發送至對應選聘單位工作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標題須注明報考崗位、崗位代碼及姓名,逾期不再受理。報考人員完成報名系統信息填報并將報名材料發送至對應郵箱,收到報名郵箱回復的確認郵件后,視為網絡報名成功。選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和發送的報名材料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確認并接受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現場報名)
(1)時間:2024年11月30日(周六)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點: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文校區。
(3)已進行網絡報名的人員,須攜帶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參加現場確認。只進行網絡報名而未參加現場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
(4)未進行網絡報名的人員,可直接攜帶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并接受選聘單位的資格審核。
(二)綜合比選
選聘單位和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通過與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的現場溝通,進一步了解情況,綜合評估其與報考崗位的匹配度,按不低于開考比例擇優確定面試對象(開考比例詳見附件1)。面試對象名單將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面試
時間:2024年11月30日下午(暫定)。
面試工作由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四)簽約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選聘崗位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簽約對象,遇面試成績同分的,則另行加試(下同)。簽約對象須在規定的時間(具體時間視面試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與選聘單位簽訂協議書,否則視作自動放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調劑
2024年12月31日,對未開考或未招足計劃但已無其他面試合格人員可予遞補的崗位,統一組織開展調劑工作,調劑通知將發布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
面試成績高于75分(含75分)但未被確定為簽約對象的(不含放棄簽約的人員),如符合調劑崗位資格條件且本人有調劑意愿的,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提出調劑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經選聘單位和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資格審核通過,確定為簽約對象并簽訂協議書。如遇同一崗位申請調劑人數超過調劑計劃數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簽約對象。如仍有崗位未招足計劃,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聘計劃。
(六)體檢、考核
簽約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參加體檢,否則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具體名單將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體檢、考核工作由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相關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如有體檢、考核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考核期不超過120日(自考核對象名單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終止考核,不再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前取得報考所需的學歷學位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不得列為擬聘用對象,其空缺資格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但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無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擬聘用對象須在公示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辦理聘用手續所需材料,不按規定時間及要求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
事業單位公開選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聘用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任,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擬聘用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后3年內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職)業資格證書,否則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告知事項
(一) 本次選聘相關信息將發布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ucheng.gov.cn),請予以關注。
(二)資格審核貫穿公開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面試、聘用等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資格。
(三)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精神,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選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執行。
(五)本次選聘對象在溫州市鹿城區衛健系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不包含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六)咨詢電話: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88201200、88201032、88108900(報名咨詢),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8990785,選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計劃表。
附件:
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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