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胸科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2人方案
來源:安徽省胸科醫院
2024-11-20 09:43:38
2024年度安徽省胸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實施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安徽省胸科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高層次人才,現制定2024年度人才引進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留學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于留學歸國人員就業報到相關政策要求。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5周歲以下”為“197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二)報名地址:安徽省胸科醫院行政樓217人事科(安徽省合肥市績溪路397號)
聯系電話:0551—63615311
(三)應聘者報名時填寫《安徽省胸科醫院人才引進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應聘材料: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醫師資格證書原件、醫師執業證書原件;職稱證書原件;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等相關材料。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審查應聘人員的條件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須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招錄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面試考核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設立1個考官組,考官組成員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學術水平、工作設想與發展潛力,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技術水平、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為每人2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為確保應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體檢和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評分第一、第二要素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胸科醫院和省衛生健康委網站上公示7天。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審查后,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組織領導與監督
人才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監督下,由省胸科醫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保密、回避與責任追究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胸科醫院紀委辦公室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本《方案》由省胸科醫院負責解釋,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人事部門直接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省胸科醫院人事科0551-63615311。
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
省胸科醫院紀委辦公室0551-63615312。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