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2024-11-21 10:19:41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2024年11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有關規定,結合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下屬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擬向市內外公開選聘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簡介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為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能:協助龍華街道做好黨建事務、社區網格管理等工作;面向社會提供人才人事服務、政務服務、文化體育等公益服務。
二、選聘崗位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位七級職員1名,崗位職責主要為開展群眾文化綜合服務和指導、群眾文藝活動策劃組織等工作。具體崗位要求詳見《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2024年11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選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四、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選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符合《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2024年11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規定的資格條件。
2.報考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報名首日。
3.按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取得的學位要與所學專業相對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須在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5日9:00至2024年11月29日16:00(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報名者將報名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lhjdzzb@szlhq.gov.cn),郵件名以“選聘報名+姓名+聯系電話”命名。
3.報名材料須提供原件掃描件,掃描件務必清晰真實。報名材料包括:
(1)《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2024年11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書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
(5)與《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2024年11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要求有關的其他條件所列的相關資料;
(6)證明報考人員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由選聘單位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通過初審的,全部作為進入面試的人選,將以電話或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將不另行通知。如沒有報考人員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則取消該選聘崗位。
2.資格復審
選聘單位在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手機短信形式通知。
對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對象進入面試,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在后續選聘環節如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地點相關事宜以龍華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lhq.gov.cn/)公告為準。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體檢
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結果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lhq.gov.cn/)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節,選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查閱個人檔案。經考察不合格的,由選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lhq.gov.cn)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選聘單位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因擬聘人員原因自招考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未辦理聘用備案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
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的考生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以及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現的崗位候選人空缺,由選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六、薪酬待遇
事業單位公開選聘的人員工資福利按深圳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說明
(一)本次選聘實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公告選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公開選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選聘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選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五)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準確,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訊暢通致無法及時聯系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后果。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八)咨詢電話:0755-22020544(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此電話號碼僅選聘報名期間有效)。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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