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前灣新區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0人公告
來源:寧波前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4-11-21 11:35:22
寧波前灣新區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公告
為加快推進寧波前灣新區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引進和儲備一批前灣新區教育系統的優秀人才,提高教育質量和教育品質,推進前灣教育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集中面談、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通過面談、筆試、面試(部分崗位含專技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校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應聘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為師范類專業或研究生為教育類專業的2025年應屆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2.2025年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師范類畢業生。
若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和部屬師范院校(名單見附件5)2025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不受師范類或教育類專業限制。
3.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以2024年11月20日為準)前100名的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國(境)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可視同2025年應屆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本科專業需為師范類或研究生專業所修主干課程與教育類專業要求相符),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高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4.符合上述專業和學歷學位條件的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國(境)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下同)可視同2025年應屆畢業生。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國(境)外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生不能報考。現為事業編制人員的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報名時與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尚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人員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且無犯罪記錄、無違紀處分記錄。
2.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
3.199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考生可憑研究生所學教育類專業報考,也可憑本科所學師范類專業報考(專業類型不受限制的除外);音體美崗位均以本科所學專業報考。(見附件1)
5.要求按師范類專業報考的本科學歷、學士學位考生還需滿足大學期間專業成績或綜合成績排名在前30%及以內。
6.具有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2025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應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2025年應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和2025年應屆非師范專業本科畢業生應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和程序
1.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1)網報時間:2024年11月25日8:30-11月29日16:00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線下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前灣新區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編制教師”欄目進行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按要求于指定時間內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須上傳照片),逾期不受理報名。同時將附件2的報名表電子稿發至郵箱hzweducation@sina.com,文件名為“報考崗位+姓名”。
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應是有效期限內的二代身份證。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相關信息將在http://www.qianwan.gov.cn/(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公布。填報了取消招聘指標崗位的考生若符合其他崗位報名條件,允許修改報考崗位一次。
(2)網上初審結果查詢:2024年12月4日8:30-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有初審問題請在查詢期間聯系招聘單位(聯系電話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繳費確認:2024年12月5日8:30-12月6日16:00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繳費欄目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12月11日10:00-12月13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準考證請妥善保管至招聘結束。
2.資格復審與面談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與面談環節,時間初定于12月13日,地點初定于位于寧波大學西校區教育樓211室(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616號),具體以準考證信息為準。進入資格復審與面談的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主動放棄,不再進入后續環節。資格復審考生須本人到場并出示準考證,攜帶符合報考條件的紙質材料,包括附件2(報名表,需親筆簽名)、附件3、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面談環節。
面談成績在70分及以上視為通過面談,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5倍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對象。如遇進入筆試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并列人員全部進入筆試,不足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認。如通過面談的人員不到計劃招聘指標數的3倍,將核減或取消部分招聘指標。相關信息將在http://www.qianwan.gov.cn/(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公布。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資格復審與面談均通過的考生參加筆試,名單將會在當天晚上公布http://www.qianwan.gov.cn/(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上,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筆試初定安排在12月14日上午9:00-10:30,地點安排在寧波大學西校區,詳見當天晚上發布的公告。
3.考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主動放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
面試以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課堂教學能力及教育教學綜合技能等。面試時間初定于12月15日,地點初定在寧波大學西校區教育樓,最終時間、地點等通知在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頁:http://www.qianwan.gov.cn/(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上公布,務請及時關注。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3)專技測試
音體美崗位考生還需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準時參加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名額不再遞補。
4.簽約
非音體美崗位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音體美崗位考試含筆試、面試和專技測試三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專技測試成績*30%。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份客觀題,加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
體檢前與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網簽的,須先與寧波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簽訂相關協議,待高校下發就業協議書后,到寧波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補簽)。如簽約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協議自動解除。
5.體檢與考察
簽約對象進入體檢。體檢統一在寧波市進行,時間初定于12月16日,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標準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通知在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頁:http://www.qianwan.gov.cn/(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上公布,務請及時關注。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相關文件執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教師職業意識、業務能力、學習實績等。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6.公示與聘用
體檢與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在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原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自行解除;無異議的,待畢業派遣后,一般于2025年8月辦理事業錄用手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且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后方可辦理事業錄用手續。2025屆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學位的取消錄用資格。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畢業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國家、省出臺有關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1.遞補規定
(1)入圍面試人員在面試當天放棄或規定時間內遲到的,該招聘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2)在簽約、體檢、考察環節有放棄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公示結束前出現招聘崗位名額空缺以及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不予聘用的,在招聘崗位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遞補。
(3)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在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報送前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取消聘用資格,該招聘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2.資格核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其檔案資料必須接受前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發現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
3.擬錄用人員不服從教育文體和旅游局統一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應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4.本次招聘實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在寧波前灣新區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試用期)。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6.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單位無關。
政策咨詢電話:0574-89280477,89280385,89280299。
人社、監督電話:0574-89280149,89280412;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日時間聯系(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招聘崗位職數、專業要求
附件2:寧波前灣新區教育系統面向2025年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表
附件3:資格復審材料清單
附件4:師范專業、年段成績排名證明
附件5: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名單、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名單
寧波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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