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紹興新昌縣衛健系統第二次校園招聘醫技人員23人公告
來源:新昌縣人民政府
2024-11-21 11:42:19
2025年新昌縣衛健系統第二次校園公開招聘醫技人員公告
為滿足新昌縣衛健系統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市縣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縣衛健局、縣人社局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5年新昌縣衛健系統第二次校園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2025年我縣衛健系統第二次校園公開招聘計劃招聘醫技人員23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25年新昌縣衛健系統第二次校園公開招聘醫技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2025屆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畢業生(含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畢業生、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符合“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畢業生(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45周歲及以下(1978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1.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與現場報名結合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通過郵箱投遞方式向用人單位報名,郵件以姓名_單位_崗位命名,相關材料以原件的掃描件pdf格式提供。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1日-11月27日12時。
現場報名時間地點:2024年11月30日9:00-12:00;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地鐵4號線、6號線浙江中醫藥大學站D出口)。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2.現場資格審查
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均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與現場報名一致。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的資料: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的材料:報名表(附件2)、學生證、身份證、戶口簿、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各學科成績單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研究生還需提供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因學校原因無法提供紙質就業協議書的,須提供學校開具的畢業生證明或學籍證明原件。
其他人員應提供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研究生還需提供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領取《準考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根據招聘單位意見適當降低招聘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已報考但要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及時聯系,并允許其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
3.考試
碩士生和本科生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形式進行,筆試內容詳見《2025年新昌縣衛健系統第二次校園公開招聘醫技人員計劃表》(附件1),筆試安排在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當天進行,筆試時間、地點現場資格審查時通知。考生應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現場公布,考生須在筆試教室等候,不得擅自離開。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一般安排在筆試結束后當日或次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高低進行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則面試得分高者入選),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博士考生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面試一般安排在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成績高低且不低于合格線60分確定體檢對象。
4.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5.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證明的,均視作放棄。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自行放棄或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職業發展與待遇
1.新昌縣人民醫院醫共體總院、新昌縣中醫院醫共體總院、新昌縣人民醫院醫共體婦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各項人事管理制度;其他單位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據全省統一要求,衛健系統招聘人員聘用后需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3.具有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的人才購房補助最高可享受60萬元,安家補貼每年2萬元為期5年。其他聘用人員有關待遇等政策可分別咨詢各單位,聯系電話見《2025年新昌縣衛健系統第二次校園公開招聘醫技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五、其他
1.經招聘進入衛健系統事業單位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聘用人員3年內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3.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請應聘人員務必不要輕信。
4.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新昌縣衛生健康系統已進入體檢人員或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
(8)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5.本次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新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錄用”欄。
請應聘者注意瀏覽,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招聘信息中未盡事宜,由新昌縣衛生健康局按有關規定解釋。
咨詢電話:新昌縣衛健局人事科0575-86023375。
新昌縣衛生健康局
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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