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文山富寧縣城區衛生健康單位考調18人公告
來源:富寧縣人民政府
2024-11-22 10:10:17
2024年城區衛生健康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提升工作水平,促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健康、有序、規范交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富寧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流)動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現面向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其中富寧縣人民醫院財務崗面向全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調18名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縣城區衛生健康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公開考調的對象及崗位
(一)考調對象:
富寧縣各鄉(鎮)衛生院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新華鎮衛生院除外);
富寧縣人民醫院財務崗面向全縣事業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招考。
(二)考調崗位:
具體崗位、人數、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詳見《2024
年富寧縣衛生健康局城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公開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5.在縣內各鄉(鎮)衛生院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工作滿5年即2019年11月及以前參加工作;富寧縣人民醫院財務崗為有滿5年(即2019年11月及以前參加工作)鄉鎮(新華鎮除外)工作經歷的縣內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筆試成績加分條件
1.年度考核:近3年(即2021、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獲1次及以上優秀等次加0.5分;
2.表彰獎勵:獲縣委、縣政府表彰1次加0.5分,獲州委、州政府表彰1次加1分,獲省委、省政府表彰1次加2分,獲黨中央、國務院表彰1次加3分。同一工作項目同時獲各級表彰的,取最高表彰分值加分(以各級表彰文件、證書為準)。
3.任職獎勵:近5年擔任衛生院院長(含任職經歷)加1分,衛生院副院長(含任職經歷)加0.5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不合格、不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2021年—2023年);
2.工作時間不滿5年的;
3.有違法違規受處罰、處分的或正在立案調查的。
四、公開考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本次崗位考調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本公告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按以下幾點提交材料:
1.由報考者本人如實填寫《富寧縣2024年城區衛生健康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經本人及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名同意、單位蓋章后,原件掃描為PDF格式。
2.如實填寫《富寧縣2024年城區衛生健康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3),該表上傳時要求為excel電子表格格式上傳,不能更改成圖片、PDF格式上傳。
3.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全日制學歷的提交)、學位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執業資格證及其它公開考調條件相關證明原件掃描合并成一個PDF文檔(備注:復印件每頁須經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鄉鎮工作滿5年證明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單位出具的無違紀違法證明、筆試成績加分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合并成一個PDF文檔(以上材料每頁須經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近期免冠白底彩色電子照片一張,命名“本人姓名”.jpg。
以上1、2、3、4、5項材料放在一個文件夾中,文件夾壓縮并命名為“報考崗位+姓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報考崗位對應的報名郵箱(詳見附件1)。不按要求發送報名材料,報名無效;審核部門收到郵件經審核后會及時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回復考生報名是否成功。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①網上報名請不要重復發送郵件,每人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視為無效;
②報名信息登記表填寫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錄用后核對相關證書原件及檔案,若有弄虛作假,直接取消考試或錄取資格;
③報考人員應使用與報名登記表信息一致的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
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與報考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用等資格。
⑤報考人員務必提供有效、準確的通訊方式,以便與本人聯絡,因通訊不暢、無法聯系導致不能按時正常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個人原因錯選、漏選、多選報考崗位,錯填、誤填個人信息導致不能參加后續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⑥謝絕提前、延后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5日—11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報名聯系方式:醫共體總院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中心, 聯系電話:0876—6399391。
(四)考試
1.筆試:
(1)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24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醫共體總院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中心。
(2)筆試時間: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富寧縣城,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卷面分100分,主要測試考調對象的基礎醫學知識理論水平。筆試不指定命題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筆試成績及加分成績公示時間: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從高到低依次排序。
(6)公示方式:在富寧縣政務網進行公布。
2.報名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①根據筆試成績+加分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考調人數與資格審查人數1:2比例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若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筆試成績+加分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加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②只采取面試考核的崗位,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2024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醫共體總院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中心。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①《富寧縣2024年城區衛生健康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原件;②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全日制學歷的提交)、學位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其它公開考調條件相關證明,復印件每頁須經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③鄉鎮工作滿5年證明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單位出具的無違紀違法證明、筆試成績加分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每頁須經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面試:
①面試人選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②面試時間、地點:2024年12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③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24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醫共體總院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中心。
④面試方式和主要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8分鐘,主要測試考調對象的專業知識與職位相匹配的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面試題目結合考調崗位需要進行出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4.綜合成績計算及公布
(1)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的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所有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如: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后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考察環節人選;面試成績依然并列的,再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考察環節人選;筆試成績依然并列的,并列進入考察環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2)采取“面試”考核的崗位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加分成績。所有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如: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后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考察環節人選;面試成績依然并列的,并列進入考察環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綜合成績公示時間:2024年12月13日—19日。
綜合成績公示方式:在富寧縣政務網進行公布。
(五)考察
考察人選按考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并列進入考察環節崗位除外),時間為2024年12月20日—24日。考察主要對擬考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考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了解,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
(六)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人選按考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指定單位為富寧縣人民醫院。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按醫共體總院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中心通知時間要求統一到縣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費用自理。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在該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1人,不再進行替補。體檢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考調資格,未按規定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考調。
(七)確定擬考調人員
縣衛健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綜合研究,提請縣衛健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擬考調人員。
(八)公示
確定的考調人員名單,由縣衛健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公示方式:富寧縣政務網。
(九)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五、紀律要求
(一)考調工作在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衛健局紀檢組的監督下進行。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在考調中筆試、面試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時限內,參加考調人員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的規定和要求實行回避。
(四)未盡事宜由縣衛生健康局公開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衛健局黨政辦:0876-6130323,醫共體總院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中心:0876-6399391。
附件:
富寧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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