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9人公告
來源:松遼水利網
2024-11-22 10:31:43
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度校園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單位發展需要,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松遼委”)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校園招聘9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校園招聘的崗位、人數及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等,詳見松遼水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度校園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和委屬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具備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年齡要求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間出生);
(八)應屆畢業生須按時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
(九)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5日,逾期報名無效。請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中的信息填寫完整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壓縮發送至郵箱(slwrsc@163.com),壓縮文件名稱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聯系電話。每人僅限報一個崗位。
(二)開展校園宣講
擬于2024年11月,在河海大學、大連理工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等有關高校開展招聘宣講,同時現場接受咨詢、報名,具體宣講時間和地點請關注有關高校網站。現場報名人員可通過郵箱報名,也可現場提交紙質報名材料,現場和郵箱重復報名的以現場報名為準。
(三)資格初審和面試確認
面試前松遼委人事處將對報考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查,通過初步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松遼委人事處將以電話形式通知通過審查的考生,并進行面試確認。報名時間截止前,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崗位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一般不低于3:1,如未達到比例要求,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面試
面試地點初定吉林省長春市,面試時間待定,有關事宜將提前在松遼水利網公布。面試形式一般為結構化面試,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前松遼委人事處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進行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審查時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②已取得的大學及以上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
③由所在院校學生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和畢業生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④本人未參加社保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
⑤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
⑥本人近親屬在水利系統從業情況表。
(五)體檢和考察
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可從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要求于面試結束后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根據面試、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松遼水利網及相關網站等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最遲應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并到單位報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遞補和補招
招聘期間出現考生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參加等情形產生的崗位空缺,由松遼委人事處研究決定該崗位是否遞補。遞補一般按照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遞補人選,并在面試遞補公告中對遞補名單予以明確。如出現面試成績同分的情況,則進行加試。
五、招聘咨詢
招考咨詢電話:0431-85607146、0431-85607140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六、招聘工作監督
校園招聘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政策規定,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公開招聘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31-85607135 0431-85607239)。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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