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公告
來源:丹東市自然資源局
2024-11-25 11:56:48
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公告
為加大年輕干部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儲備力度,優化干部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實施“萬名學子留丹來丹”專項行動吸引集聚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推動新時代丹東全面振興若干政策措施(試行)》(丹委人才〔2023〕2號)等規定,結合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實際,擬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2022年、2023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本領,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聘用后須在崗工作不少于36個月(含試用期);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2024年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相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報考人員經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政策待遇
按照《丹東市“萬名學子留丹來丹”專項行動人才補貼政策兌現辦法(試行)》執行。
(一)生活補貼。給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補貼,期限3年。
(二)購房補貼。招聘人才在丹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憑購房發票和購房合同可享受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給予每平方米1500元住房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由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及丹東市自然資源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在組織、人社部門指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崗位信息在丹東市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http://zrzy.dandong.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27日9時至2024年12月3日17時。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攜帶以下材料到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11樓1105室)現場報名審核。聯系人:卞愛潔,聯系電話:0415-2316088。
3.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簽名的《2024年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報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
(3)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所有高等學歷層次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等相關證件;考生報名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專業須一致,否則不符合報考條件;2022年、2023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未就業證明(附件3)。其中,檔案仍保留在畢業院校的,由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或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證明;檔案已轉到縣(市、區)級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的,由相應的檔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
(5)榮譽證書(包括獎學金獲得證書);
(6)本人手寫并簽字的承諾書。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
4.資格審查
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
(三)考試及簽約
1.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考試人員以接到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電話通知為準,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中心通知。被通知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2.考試方式。考試采用面試的形式,考試內容側重專業知識和體現崗位職責特點,體現對招聘人員任職條件的要求。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員,并與我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工作由丹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由丹東市自然資源局會同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可以進行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在丹東市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http://zrzy.dando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議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制度規定,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八、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415-2316088
紀律監督電話:0415-2316039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附件:
丹東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