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招聘5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4-11-25 14:56:21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紅河州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計劃校園招聘5人。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崗位
(一)招聘范圍對象
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及云南大學、云南師范大學、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以上9所院校的2025年本科應屆畢業生,或應往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崗位
1.詳見《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2025年校園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2.應聘人員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類別。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0日)。
(七)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非應屆本科在校生,碩士及以上學歷除外;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6.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方式
招聘由紅河州教育體育局和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工作人員,人大、政協等監督機關人員和考官(5名)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校園現場招聘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采取以下方式進行報名:
①網絡預報名:報名者請下載報名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自行填寫后連同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PDF格式)一起打包發送至招聘單位郵箱123407300@qq.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學校+專業+學歷+姓名”(如:北京師范大學+特殊教育+本科+張三)。網絡預報名者仍需進行現場確認。
②現場報名及確認。考生也可攜帶報名所需材料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8:30~下午15:00到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棲霞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神農路1號)博雅樓2312教室現場報名,并進行確認。
注:不符合招聘對象資格條件的視為無效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錄取批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符合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獲獎證書、等級證書以及能體現考生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
(二)報名資格審查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后續環節;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者,不予進入后續環節。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組織面試
1.面試工作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2)堅持保密和回避原則。
(3)堅持專業性、實用性與崗位要求相匹配原則。
2.面試辦法和要求
(1)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由招聘小組審核考生資料,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
(2)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24年12月4日~5日(各崗位面試具體時間電話通知)。
(2)面試地點:江蘇省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棲霞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神農路1號 博雅樓,具體地點待通知)。
4.面試方式和內容
(1)無生講課。
教材由考生按報考崗位在以下教材中抽取題目進行講課,考試時間15分鐘。
崗位代碼1:(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2018年審定)盲校義務教育實驗教科書 信息技術 八年級下冊(低視力),具體上課內容由考生當場抽簽確定。
崗位代碼2:(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2018年審定)培智學校義務教育實驗教科書 生活數學 二年級上冊,具體上課內容由考生當場抽簽確定。
崗位代碼3:(長江出版傳媒 湖北美術出版社 2014年9月第1版)億童學習包 幼兒讀本 第6冊,具體上課內容由考生當場抽簽確定。
崗位代碼4:(人民音樂出版社 教育部2013年審定)小學義務教育教科書 音樂(簡譜) 六年級上冊,具體上課內容由考生當場抽簽確定。
崗位代碼5:(人民教育出版社 國家教材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審核通過2019年)培智學校義務教育實驗教科書 生活適應 四年級上冊,具體上課內容由考生當場抽簽確定。
(2)專業技能考核。
考生按照報考崗位代碼進行相應崗位的各項內容考核。
崗位代碼1:①計算機基礎技術技能(辦公軟件及操作系統應用)。②計算機網絡技術技能。③計算機軟件技術方向技能。④計算機多媒體技術方向技能。(考生自帶筆記本電腦)
崗位代碼2:①手語翻譯②根據案例制訂個別化教學計劃
崗位代碼3:①手語翻譯②根據案例制訂個別化教學計劃
崗位代碼4:①考生展示事先準備好的專業技能內容(音樂方面或舞蹈方面)②視唱五線譜③根據音樂,考生即興編排舞蹈
崗位代碼5:①手語翻譯②根據案例制訂個別化教學計劃
(3)才藝展示。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展示才藝,考場提供鋼琴,其余所需工具自帶。
(4)綜合素養。由考官根據考生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等作出評價。
面試成績=無生講課成績×4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40%+才藝展示成績×10%+綜合素養×10%。
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若面試成績相同的考生,由招聘單位通過加試形式確定排名先后,加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由紅河州教育體育局審核后,考試成績在“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微信公眾號公示。
(五)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現場簽訂就業意向協議。若有人自愿放棄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則招聘單位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結合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特別說明:若在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招聘結束后,招聘計劃指標還未完成,將在云南師范大學進行第二次招聘,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發布公告,請符合條件的考生持續關注“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
現場招聘工作計劃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
(五)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和紅河州教育體育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由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所有復審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2.體檢。體檢人選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考察。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和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按有關規定進行。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的,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時間和相關事宜在“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通知。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和“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可順次進行遞補。
(七)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審批手續原則上于2025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簽訂聘用合同
2025年畢業生原則上在聘用前應取得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相關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通知下發后,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未經單位批準,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遞補
若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環節,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至多進行三次。
五、聘用和管理
(一) 聘用后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
2.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
3.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校園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反映,也可向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七、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和“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微信公眾號,后續有關通知或安排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微信公眾號,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系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考教育部目錄,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附件4)、《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5);如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教育部目錄里,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招聘單位或紅河州教體局確認報名資格,招聘單位或紅河州教體局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八、未盡事宜另行制定
九、本公告由紅河州教育體育局和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聯系電話:0873-3732150
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人事科聯系電話:0873-7696447
白老師:13988053635
謝老師:19188570380
通信地址: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
郵政編碼:654399
附件: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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