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白城法院聘用制書記員補充招聘11人公告
來源: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24-11-26 11:05:58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4年白城法院聘用制書記員補充招聘工作公告
根據《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職人員管理辦法(試行)》、《2024年白城市法院聘用制書記員補充招聘工作方案》等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白城市法院工作實際,計劃招錄聘用制書記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充招聘方式
聘用制書記員補充招聘工作由白城中院組織實施,此次補充招聘方式采用“校園定向招聘”的方式開展。通過學校推薦、學校和白城中院組織考試等程序,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優秀應屆畢業生(2023屆、2024屆畢業生)中擇優選聘。
二、補充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書記員數量11名。其中,白城市洮北區人民法院2名;洮南市人民法院1名;大安市人民法院4名;鎮賚縣人民法院1名;通榆縣人民法院3名。
三、聘用條件
(一)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3.校園定向招聘對象,應為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全日制大專學歷的應屆畢業生(2023屆、2024屆畢業生),專業不限;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94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
5.戶籍不限;
6.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7.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聘用制書記員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6.與報考人民法院存在回避關系的;
7.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內從事律師職業的(“律師職業”,是指擔任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者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以律師身份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
8.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聘用程序
(一)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工作由白城中院委托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組織,報名人員需登錄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jlsfjy.cn),在招錄公告下載并填寫《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名考生限報1個法院。
2.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7日-28日,每日9時至15時
3.報名地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圖書館7樓704
4.報名所需材料:《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此外,考生需現場出示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手機界面(瀏覽器搜索“學信網”—點擊“學信檔案”—登錄—點擊“高等教育信息”—向現場審核人員出示手機界面)。
5.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組織報名并推薦人選,白城中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市法院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筆試
本次考試不設最低開考比例,根據報名和學校推薦情況組織考生參加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斷推理等綜合知識和能力,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
考試時間為11月29日,考試地點為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校內(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報名后另行通知)。
(三)速錄技能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計算機文字錄入能力,采取上機考試的形式(如有專業速錄工具的需自備),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擬招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及職位需要的專業知識、技能,滿分為100分。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談,面試成績現場公布。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照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成績3:4:3的比例折算后計算產生,總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相同,以速錄技能成績、面試、筆試高者優先。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六)組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復檢一次,最后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體檢合格的,啟動考察程序。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根據需要可進行延伸考察。因體檢、考察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崗位的人員中,可按照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若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速錄技能成績、面試、筆試高者優先。如各項成績均相同,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七)調劑
在白城兩級法院范圍內,對于報名人數不足或招聘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的崗位,可在征求個人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調劑,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劑。
(八)確定擬招聘人選
由政治部向院黨組匯報擬聘用人選情況,院黨組研究確定擬招聘人選。
(九)公示并辦理有關手續
經過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將在白城中院官網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招聘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報省法院備案。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所需經費由吉林省財政統一保障,納入法院年度財政預算。聘用制書記員各項薪酬待遇約5000元/人·月(含績效獎金、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及其他應繳費用),并提供辦公設備、差旅費等保障。
六、信息發布與政策咨詢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網(http://bcszy.e-court.gov.cn/index.shtml)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jlsfjy.cn)為本次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信息發布專用網站,有關考試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網站進行發布。
咨詢電話:0436-3258027(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處)、0431-83311058(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受理時間為工作日8:30—17:00。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
(三)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在招聘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惡意報考等行為,以及考后無故放棄考試、招聘后無故不報到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計入個人誠信記錄。
(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七)本公告如有變動事項,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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