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湖南省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選調20人公告
來源: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11-26 11:24:26
中共湖南省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湖南省社會工作事務中心(湖南省民意反映渠道管理中心)為省委社會工作部所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擬面向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編制內工作人員。現將選調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省委社會工作部部務會統一領導,省委社會工作部機關黨委(干部處)負責組織實施,省紀委監委駐省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省委社會工作部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監督。
二、選調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結合;
(五)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三、選調崗位計劃
設置9類選調崗位,選調計劃20名(詳見附件1)。
四、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參公)身份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崗位人員除外)。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調后登記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
(二)選調人員條件
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思想政治素質好,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品行端正,團結協作精神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在現單位工作滿一年,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滿一年。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見習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到2024年10月30日止;
6.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具備與選調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符合選調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9.職務職級在一級主任科員、正科級(管理七級崗位)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在現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未滿一年的;
3.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曾受到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的,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8.本人社會信用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政審等情況存在問題的;
9.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社會工作網站(https://hnshgz.gov.cn/)及湖南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調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4日8:30至2024年12月10日17:30。
2.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選調資格;報名人員確認報考職位后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人員攜帶相關報名材料,省直單位和中央在湘單位到省委社會工作部報名,市縣兩級相關單位到工作所在地市州委社會工作部報名。
3.報名材料
(1)《中共湖南省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表》報有任免權的所在機關(單位)審核蓋章;
(2)最新的干部任免審批表(需有正面免冠彩色寸照),加蓋現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確認;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要求的學歷學位須同時提供學信網系統等驗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4)編制身份證明材料,現為公務員的提供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現為事業編制在編人員的提供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復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
(6)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與選調崗位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在證明材料中注明起止時間);
(7)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所需報名資料按上述順序排列,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三)資格審查
由市州委社會工作部進行資格審查,省委社會工作部機關黨委(干部處)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若報考人數低于3:1,核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
2.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重點測試筆試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理論知識、政策研究、決策分析及文字綜合等方面的能力,筆試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環節。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或通知。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總分為100分,重點測評面試人員的舉止儀表和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分析和解決問題等能力。
應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入圍人員名單在湖南社會工作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進行毛發檢測。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情況,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考察、審查檔案、重點訪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群眾公認情況等。
如有主動放棄選調資格、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調動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由省委社會工作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湖南社會工作網站及湖南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以及調出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堅持誠信考試。報名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節。報名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有關證明及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視情追究責任。
(二)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名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并將其違規違紀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三)保持通訊暢通。報名人員按要求準確填寫手機號碼,及時關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通知信息。對有關事項如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其他資格條件以及報名等需要咨詢時,可向所在市州委社會工作部咨詢。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社會工作部機關黨委(干部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82215268
監督電話:0731-82215223
中共湖南省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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