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0人公告
來源:成都人事考試網
2024-11-26 16:44:57
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號令)、《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成公發〔2017〕82號)、《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成公通〔2018〕62號)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開展2024年下半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
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0名,具體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口齒清楚;無殘疾、駝背;無紋身;無色盲和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病或精神類疾病史;無家族遺傳病;無平足;面部無明顯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雞胸;無吸毒史;無其他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4.具有符合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高等條件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質。報考者需在資料審核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等。
(二)具體條件:詳見《職位表》
(三)其他條件:
1.能適應值班、加班、24小時倒班工作制;
2.具有較好的體能條件;
3.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刑事處罰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
9.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①網上報名:2024年11月28日9:00至12月3日12:00。
②網上繳費:2024年11月28日9:00至12月3日17:00。
③準考證打印:2024年12月5日至12月6日。
④筆試時間:2024年12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選擇本公告考試進行報名。
3.報名程序
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職位表》等信息,了解具體招聘需求,報考與自身條件相符的職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注冊。報考者須按照網絡提示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者上傳照片后,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定或與本人不符的,將無法通過,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填報信息。注冊成功后,報考者根據提示選擇青羊分局相對應的崗位。如實、準確填寫《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信息表》并提交。
4.確認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為2024年11月28日9:00至12月3日17:00,報考者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3〕473號)規定,筆試考務費50元。繳費完畢,即報名成功,報名信息將不能再更改。除職位取消特殊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各職位計劃招聘數與該職位報名成功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如未達到該比例,將按照報名成功人數相應削減招聘名額并在“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告。
6.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請于2024年12月5日至12月6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二)筆試與心理測評
1.報考者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心理測評;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科目為《綜合能力素質測試》,筆試內容包含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能力素質,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筆試時間為60分鐘,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3.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于筆試結束后立即進行心理測評,測評時間為60分鐘,心理測評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鑒評,測評結果在面試環節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條件。
(三)體能測評
1.參加筆試和心理測試的考生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原則上在筆試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于筆試當天現場通知,以現場通知為準,報考者務必合理安排著裝,充分做好體能測評準備。報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評;
2.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三個項目,測評要求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執行。測評為非競爭性,凡應測項目中任意兩項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合格。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公布;
3.未按照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筆試成績及體能測評結果將在“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同時將明確進入面試和資料審核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
(四)面試與資料審核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和資料審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2.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招聘數的2倍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
3.資料審核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2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其中一張上寫上電話號碼);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大專及以上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可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認證);
(4)銀行征信材料(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滿足放寬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或遞交審查資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5.面試成績、資料審核、心理測評結果將在“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同時將明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地點等內容。
(五)體檢
1.心理測評、資料審查合格人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位數四舍五入)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參加體檢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按照體檢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
3.體檢費用按照醫院收費標準由考生自理。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其中,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4.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實施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體檢合格。
(七)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 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與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放棄應聘。
2.聘用對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外招聘,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五、 工資待遇及其他福利
(一)薪酬待遇
根據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相關政策執行。
(二)其他待遇
1.統一配備工作服裝和裝備;
2.工作期間單位提供食宿;
3.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4.單位統一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積金;
5.工作滿一年的每年常規健康體檢;
6.成都無自主住房的,可申請租房補貼;
7.工會等其他福利。
六、 紀律與監督
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28-86406078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警務督察大隊)
七、 注意事項
1.招聘中各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通知統一由“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請各位報考人員自行關注并及時查閱,避免造成缺考、漏考情形;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發現報考者提交虛假信息、弄虛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面試成績60分以上且心理測評、資料審核合格但未能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成績(或結果)自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之日起半年內有效,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可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全權負責招聘中的各項事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因個人原因造成報考者未參加筆試、體能測評、心理測評、面試、資格審查、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環節的,視為應聘者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對本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28-86406020
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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