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第二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5人公告
來源:平安坡頭
2024-11-27 11:08:17
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 2024年第二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名警務輔助人員(二類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考錄。
二、招考崗位、工作地點和招考條件
(一)招考崗位
共招聘基層勤務警務輔助人員45名,勤務職位43個,文職職位2個,職位設置情況詳見附件1。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3.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首日)。
4.勤務職位: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不限專業;文職職位:具有本科學歷,不限專業,學士學位。
5.身體條件:
(1)體重:男性不低于50kg;
(2)視力:矯正視力須4.8(含)以上,無色盲、色弱;
(3)聽說基本能力: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無口吃,會講普通話;
(4)身體健康,體表無紋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通過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址:廣東省湛江市坡頭區燈塔路128號坡頭公安分局主樓2樓政工室;
2.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3:30-5:00。
3.報名需提交資料
(1)《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2024年第二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須上網自行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內含近期一寸免冠藍底彩照);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無犯罪記錄證明;
(6)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報告。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填寫報名表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考試體測前資格審查、錄用時資格審查,并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
四、考試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取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
1.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為純客觀題型,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應聘者憑有效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到的視為放棄考試。考試作弊的,直接取消報考資格。
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筆試成績將在坡頭區人民政府網站(www.ptq.gov.cn)和“平安坡頭”微信公眾號公布。
(二)體能測試
1.測試人數:應聘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對象,未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體能測試對象;
2.測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則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3.測試項目:縱跳摸高、4×10米往返跑;
4.合格標準:
(1)10×4米往返跑的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男性為≤13〞1,女性為≤14″1;31歲(含)以上男性為≤13〞4,女性為≤14〞4;
(2)縱跳摸高的合格標準為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
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兩項有一項不合格即體能測試成績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下一項考試。
(三)面試
1.面試對象: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
2.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思維、溝通、應變等方面能力;
4.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以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列為體檢人選。
(四)總成績
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和政審
(一)體檢
應聘者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工作由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二)政審
我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進行政審,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的違法記錄等情況。
六、公示、聘用與補錄
(一)公示
應聘者因體檢、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缺額如需遞補,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通過體檢、政審的應聘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坡頭區人民政府網站(www.ptq.gov.cn)和“平安坡頭”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任何疑議,可向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反映。
(二)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我局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補錄
考試考核的總成績一年內有效。對出現空缺的職位,可由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補錄。
七、工資福利待遇
(一)工資。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由區財政保障,月工資標準為 4200元(含應繳交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五險一金”費用);
(二)統一配發制服和工作證件;
(三)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加入我局工會,享有工會會員福利;
(五)我局建立相應警務輔助人員獎勵機制,對工作表現突出的警務輔助人員,視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獎金。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應聘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在應聘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所簽勞動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二)從筆試到聘用的任一環節中,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的,在三年內不得應聘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警務輔助人員。
(三)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考試參考用書和資料等,除支付給醫院的體檢費用外,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考試成績、體檢、政審等有關事項將在坡頭區人民政府網站(www.ptq.gov.cn)和“平安坡頭”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應聘者需留意相關網站及時查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政工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9-3831323,開通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湛江市公安局坡頭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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