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青島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青島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遴選8人公告
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1-28 15:05:35
2024年度青島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青島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青島市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2024年度青島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青島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工作人員8名【詳見附件1《2024年度青島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青島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公開遴選崗位匯總表》,以下簡稱《崗位匯總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青島市所轄區(市)及以下所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具有5年以上青島市所轄區(市)及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因借調工作、外出學習等各種原因連續脫離工作崗位半年以上的,不計入工作經歷;
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不確定考核等次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未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或推薦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政紀處分,影響期(處分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任職試用期未滿的,提拔任職(晉升聘任)不滿1年的,或近2年內調動過工作的;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崗位查詢
遴選具體崗位、遴選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匯總表》。報考人員在報名前,請仔細閱讀遴選公告及有關政策規定,確認符合擬報考崗位的條件后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對遴選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可撥打報名咨詢電話。
(二)推薦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報名審核推薦工作。
1.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箱報名,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以“報考崗位+姓名+本人手機號碼”命名的壓縮文件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郵箱地址:qdswshgzbjgdw@qd.shandong.cn)完成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6:00。以指定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時間為準,超過報名截止時間的報名無效。
3.報名材料:《青島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青島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本人簽字的誠信承諾書、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所在單位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近五年考核證明材料、工作期間所獲榮譽等相關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掃描件,其中《青島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青島市志愿服務指導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需提供word版及加蓋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的掃描件。報考人員需如實提供報名材料,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資格初審
1.初審時間:2024年12月2日14:00-12月7日12:00。
2.初審方式:市委社會工作部對郵箱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將資格初審結果通過指定報名郵箱反饋至報考人員,并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領取筆試準考證。因提交報名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3.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遴選崗位,按公布的開考比例相應核減錄取計劃。核減計劃將在市委社會工作部微信公眾號“青島社會工作”公布。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無指定參考教材,考試時間120分鐘,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包括政策理論、時政、專業素養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3.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遴選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參加筆試人員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在市委社會工作部微信公眾號“青島社會工作”公布,按照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按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
(五)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復審方式: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需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推薦報名環節所列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進行現場復審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報名人員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情形的,即取消遴選資格。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無指定參考教材。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遴選崗位和遴選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
筆試人員均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崗位,取消遴選崗位;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現場統一向全體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并于當天在市委社會工作部微信公眾號“青島社會工作”公布。
3.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和60%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在市委社會工作部微信公眾號“青島社會工作”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遴選崗位報考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可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七)考察體檢
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考察和體檢工作,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1.市委社會工作部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或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調配手續。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遴選造成的空缺,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從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3.考生申請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造成崗位取消的,將通報本人所在工作單位,并將有關材料存入個人檔案。
(八)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集體研究確定遴選人員,公示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的有關規定辦理調配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遴選資格。
三、嚴肅紀律及有關說明
(一)嚴肅工作紀律。遴選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堅決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在遴選過程中,凡有偽造證件、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遴選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遴選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青島市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有關情況說明。本次遴選發布的公告、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請及時關注市委社會工作部微信公眾號“青島社會工作”了解發布的信息,報考人員在整個報考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系市委社會工作部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遴選機會,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報名咨詢電話:(0532)88851058
監督電話:(0532)88853598
請在工作日9:00-12:00或13:30-17:30撥打以上電話。
中共青島市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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