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4人公告
來源:攀西人才網
2024-11-29 09:53:04
攀枝花市公安局關于2024年下半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攀枝花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勤務輔警共34人 (職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9日之間出生);
4.學歷要求參見附件1;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可放寬到高中文化程度。
5.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矯正視力均在0.8(標準對數視力4.9)以上;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8.正在攀枝花市各區縣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9.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本市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自愿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12.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對隱瞞以上不得報名情形,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造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科(攀枝花市東區新源路110號攀枝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大樓707室)。
3.報名資料:填寫好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附件1、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紙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加分項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張。
同時,將填寫好《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電子文檔和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名為本人姓名,發送至電子郵箱pzhga_jf@163.com。
凡填報虛假信息獲取考試資格,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個環節均可取消該報考人員的資格。
(二)考試
考試內容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體能測試占總成績的10%。
1.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上午9時,憑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考試地點:新源路110號攀枝花市公安局技術大樓6樓。
形式:采取集中考試,統一閱卷,筆試時間90分鐘。
內容: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公安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以及公文寫作能力與時事政治等。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筆試成績、面試時間、地點以及入圍面試的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 “平安攀枝花”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請考生自行查看。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按聘用職位1:2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參加。因故取消面試資格的,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順位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3.體能測試
參加面試人選全部參加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在面試當日告知。
項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輔警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規定組織實施。
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0%。
(三)附加分值
1.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2分;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加1分;
2.曾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政法委、組織、人社、公安部門表彰人員,加1分;
3.中共黨員,加0.5分;
4.全日制警察、政法院校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專業畢業生,加0.5分;
5.目前在攀枝花各區縣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滿2年以上人員,加0.5分;
6.大學本科以上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加0.5分;
7.具有計算機應用、新聞媒體、財會、醫療護理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加0.5分;
8.本市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加0.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須在現場報名時提交證明材料原件(退伍證、畢業證、駕駛證、黨員證明、相關刊發作品、等級評定書、獲獎證書等)及復印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四)成績評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附加分值+面試成績×60%+體能測試成績×10%。
總分相同者,先后按照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排序后成績仍相同的情況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本市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按聘用職位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請考生自行查看。
體檢費由參加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體檢標準除本公告明確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人民警察職位”標準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身高、體重、視力結果有異議的,當場提出申請,可現場復檢一次;對其它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1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可組織復檢一次。
(六)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或政審存疑不能提供相
應證明的人員不予聘用。
(七)遞補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和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招聘職位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眾號上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九)崗前培訓
對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集中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并服從崗位分配。
五、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人員與攀枝花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限為3年,聘用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擬聘用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系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解除。
工資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本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輔警招聘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將全程監督,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候補及補聘
招聘結束后,凡參加了面試未被聘用的考生,作為市公安局輔警聘用候補人選。當市公安局相關崗位出現缺額且未公開招聘時,可按所需崗位專業、成績高低,依次組織體檢、政審進行補聘。候補資格至市公安局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自動取消。
八、特別說明
本公告及后續工作安排將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請考生注意查看。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錄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出現的假借招聘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考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2)3323160 舉報電話:12389
附件: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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