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海城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招聘29人公告
來源: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4-12-02 14:53:03
2024年海城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秋季校園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等規定,結合我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工作實際需要,擬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采取校園招聘方式,招聘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29日(含)至2006年11月29日(含)期間出生)的專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證書(合格成績)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日前,在讀的非2025屆畢業生不能以已經取得的學歷報考;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于2024年12月2日前獲得教育部認證,認證的專業須與招聘規定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七) 2025屆畢業生指2025年即將畢業的在校生;2023、2024屆畢業生指滿足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2025年9月1日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留在原畢業學校,或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八)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海城市衛健系統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秋季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現役軍人,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海城市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考察前不得存在具有爭議的勞動關系。
二、招聘計劃
此次共招聘29人。具體計劃詳見《海城市衛健系統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秋季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步驟
(一)崗位查詢
海城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校園招聘的人數、崗位簡介、專業要求等相關內容可通過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查詢。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日9:00時至2024年12月11日12:00時。
2.報名提交信息
本次招聘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可在2024年12月2日9:00時至2024年12月11日12:00時期間通過郵箱提交報名信息及相關材料。
3.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報考審核人員通過郵箱對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進行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24小時內通過郵件反饋初審意見。報考人員可通過提交報名材料的郵箱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郵箱:
hcrsdpk@163.com
4.報名資格審查材料:
(1)《2024年海城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秋季校園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照片處需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本人簽字處必須手簽);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電子版;
(3)本人《個人簡歷》(須提供應聘者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
(4)加蓋學校、院系公章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表內要準確注明考生專業名稱,專業名稱要與畢業證一致);
(5)2025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一份;
(6)2023屆、2024屆報名考生提供研究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2025屆報名考生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
(7)考生需提供醫師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原件掃描電子版,2025屆畢業生未取得住院醫師規劃化培訓證考生不需上傳此項。
(8)考生需根據《海城市衛健系統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秋季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崗位信息要求提供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
以上材料需報考人員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報名登記表》需同時上傳Excel版),形成的圖片要清晰、完整,所有電子件須打包上傳,并如實命名,文件名格式為:“報考單位+本人姓名+報考崗位(學科)”。郵件發送成功依據為郵箱自動回復,資格審核以發送郵箱的材料為準。
考生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報名相關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考試及應聘資格。
(三)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
2.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按專業對口的原則報考。報考人員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畢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于2024年12月2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證明材料。
4.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四)面試
1.面試不設開考比例。
2.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錄用。
3.面試擬于2024年12月21日進行,具體安排詳見面試公告。具體事宜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另行公告。
(五)確定擬簽約人選
考生的面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擬簽約應聘者名單。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同分者看小數點后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試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績高者定為擬簽約人員。
(六)簽約
2025屆畢業生簽約時,先對進入簽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材料包括:
1.《2024年海城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面向2023-2025屆畢業生秋季校園招聘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
3.《就業協議書》;
4.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研究生在讀證明;
5.留學回國人員需額外提供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證明材料;
6.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確定為簽約人選,由用人單位組織簽訂就業協議。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由海城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八)考察
由用人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能力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
(九)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義人員辦理備案、事業單位正式聘用等相關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2025屆畢業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業(2025年9月1日前),并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規培證書以后,由海城市人社局統一組織考生考察、公示,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備案表》,再辦理事業單位正式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他
1.考生自報名至聘用(面試、簽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若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4.服務期限。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5.本次考試因資格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崗位出現的崗位空缺,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直至公示階段。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城市衛生健康局 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9:00-11:00,13:30-16:30):
海城市衛生健康局:0412-3609311
海城市中心醫院:0412-3199219
海城市中醫院:0412-3304419
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城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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