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漣源市市直有關事業單位招聘49人公告
來源:漣源市人民政府
2024-12-02 15:46:47
2024年漣源市市直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文件規定,漣源市市直有關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計劃及編制性質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9名,除漣源市湄江風景區管理處地質博物館招聘崗位為差額事業編制外,其他各崗位均屬全額事業編制。招聘計劃詳見附件《2024年漣源市市直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性別不限。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部分崗位對年齡另有要求的,按崗位要求執行(見附件《2024年漣源市市直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本公告規定25周歲以下即為199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為199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為198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即為198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24年漣源市市直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本市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三)其他事項
1.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2024年12月31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須由考生提供原單位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以及工作單位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憑證或工資發放明細表。
2.崗位要求的學歷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經教育部認證后,可視同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報名。
3.崗位要求的專業以《202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出現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本專業目錄的情形時,根據相關資料進行認定。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公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6日8:00至12月22日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
3.報名地點: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4.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資料
(1)填寫《2024年漣源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個人近期免冠寸照3張。
(3)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4)對應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和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5)漣源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效證明。
(6)考生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5.報名要求: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選擇符合報考資格要求的崗位報名,提供的證件材料和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者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如有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有關信息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一切后果有考生自負。
6.開考比例:①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達不到該比例的崗位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仍沒有達到1︰3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為面試對象。②報考漣源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大隊應急救援崗位的考生,先進行適應崗位要求的體能測試(測試方案另行制定,測試內容為1000米跑、立定跳遠、摸高、100米跑),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取前3名進入筆試,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筆試。
6.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25年1月2日至1月3日17:00前,其中,應急救援崗位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24年12月27日。領取準考證地點:為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2會議室。準考證是本次招聘考試每個程序必須提供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三)考試
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折算合成綜合成績。漣源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大隊應急救援崗位體能測試、筆試成績分別按60%、40%折算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1.應急救援崗位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2024年12月28日。
體能測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
①筆試內容: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其中,綜合管理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漣源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大隊應急救援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急救援基礎知識。
②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預定2025年1月4日)。
③筆試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公布。
3.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要求考生在8分鐘內思考和口頭回答兩道答題。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在比例范圍內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的,其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入圍名單及有關事項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公布。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另行通知。
面試評委全部從漣源市外聘請,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綜合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公布。
(四)體檢
1.根據各報考崗位核定的招聘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進入體檢的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退役士兵優先;如仍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時,學歷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高者優先;如果仍相同時提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2.體檢名單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公布。
3.體檢內容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同時根據國家關于遏制公職人員涉毒吸毒工作的統一部署,將吸毒檢測納入新進人員的體檢范圍。
4.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
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考生因懷孕原因暫不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參照《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相關規定執行(可預留崗位或先行選崗)。
6.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另行通知。
7.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入圍對象放棄體檢而出現崗位空缺的,可以從該崗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照體檢對象確定辦法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五)考察和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成立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時,考生必須提供本人檔案資料、有關證件原件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心理素質、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上述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察對象。每個崗位遞補總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
擬聘對象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內對有實名舉報且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該崗位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漣源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相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該崗位不遞補。新聘用人員在應聘崗位服務期限至少為三年,并與聘用單位簽訂承諾書。
五、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過程中各階段時間安排及相關通知、調整、補充等事項,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看網站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報考者不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時參加招聘工作相關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擬聘人員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時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三)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漣源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全程接受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的監督。
七、紀律要求
(一)報考者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等要真實準確齊全,符合報考規定。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的,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八、本實施方案由漣源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8-4439572
舉報電話:0738-4439567
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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