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汝陽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28人方案
來源:汝陽縣人民政府
2024-12-02 16:01:42
2024年汝陽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縣直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提升素質,優化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名。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工作成立2024年汝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人社局牽頭,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等有關單位按各自職能參與組織實施。
二、選調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全縣共計劃選調事業干部(干部身份)28名,具體見《2024年汝陽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
事業干部選調范圍:汝陽縣在編在崗,試用期已滿的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干部(學校、醫院人員除外)。
四、資格條件
1.一般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規矩意識較強,公道正派、嚴謹務實,事業心和責任心強,有吃苦精神,工作表現突出;
(2)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的,即為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為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年齡及崗位條件見《2024年汝陽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3)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報考前須經原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報考人員如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的情形,不得報考相關職位;
(7)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參加選調的人員。
五、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調動七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
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廳
報名咨詢電話:68236561
3.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須提交《汝陽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附報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3張;
(3)學歷、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在學信網下載打印);
(4)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4.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方可進行報名。報名結束后,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選調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5.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比例的核減選調人數直至取消職位。如出現核減或取消職位情況,將于報名結束后統一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對擬選調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以重新選報其他職位,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汝陽縣情,報考人員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2.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選調職位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面試人員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總成績的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體檢
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共同進入體檢。有放棄或者體檢不合格人員,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按照擬選調職位人數1∶1比例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擬選調單位組織負責。各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因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棄考察資格形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擬選調單位將考察情況經單位黨組(黨委)集體討論后形成書面報告,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六)公示和試用期管理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按照1:1確定擬選調人員,如遇總成績末位并列者依次按學歷、工作年限確定擬選調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到崗工作。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調動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人事管理權限和調動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六、紀律與監督
未在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和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選調工作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確保本次選調工作公開、透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環節的相關事宜、注意事項,以及通知、公告均通過汝陽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ry.gov.cn/)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屆時務必登錄查看。
(二)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報到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對考生報考資格與條件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與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
汝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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