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5名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12-03 11:55:43
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第一號)
根據省委編辦批復及海南省青少年工作建設實際,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人員需求狀況,第一批公開招聘5名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瓊編〔2005〕143號)和《中共海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團省委所屬事業單位分類的通知》(瓊編〔2015〕75號),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為正處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青少年提供教育服務,青少年校外素質教育及培訓各類比賽、競賽相關社會服務。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共5名,其中,4個管理崗,1個專業技術人員崗。具體詳見《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須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8.崗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2月2日(含)至2006年12月2日期間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3.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五、招聘人員聘用及工資待遇
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發布公開招聘信息,明確招聘的崗位、人數、學歷、專業、年齡等所需資格條件等。后續招聘工作的各有關事項在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實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6日12:00,節假日正常報名,逾期報名無效。
報名網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193
報名者須上傳的材料(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2MB)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面)。
(3)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
(4)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學校相關證明。國(境)外留學回來的應聘人員、國內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崗位需求表中專業不完全一致的,須提供所學課程,并由我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到畢業時間的,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6)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7)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上傳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見附件4)。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上傳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見附件4)。
(8)《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3)。
(9)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出具相對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公章)或勞動合同。
(10)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資格審查及查詢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2024年12月16日12時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2024年12月16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應于2024年12月16日17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查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4年12月16日17時準時關閉。
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按崗位的招聘數與應聘該崗位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會發布一次延長公告,如仍未達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招聘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關考生再次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5.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
(三)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嚴格執行省人社廳印發的《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2號)。考試為閉卷考試,崗考試內容主要是公共基礎相關知識+專業知識。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劃定,但不得低于參加本崗位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在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上公示3天。筆試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
2.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面試前3天在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公布。
資格復審須提供《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發或者緩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出具相對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公章)或勞動合同。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情況邀請5-7名相關專家組成面試考官小組,其中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及主管部門考官小組專家成員占比不超過60%。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崗位綜合能力進行測試。
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進入該崗位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按實際筆試合格分數線人數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前,在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發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并上網公示。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最后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在共青團海南省委官網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并由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可在應聘相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根據考試結果,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組織應聘人員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招聘用人單位承擔。事業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參與陪同。
4.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通過外調、座談等形式,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及考察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書記會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書記會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團省委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經海南團省委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及其他手續
由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共青團海南省委機關紀委:0898-65369133(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聯系方式
1、本公告由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負責解釋;
2、咨詢電話:0898-65337205/5205(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人:唐林18608951653。
3、網上報名技術電話:0898-36609468,0898-3660946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注:周末及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海南省青少年活動中心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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