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7人公告
來源:桐廬人才網
2024-12-03 17:08:41
二〇二四年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公告
桐廬縣人民法院決定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審判、執行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輔助性工作。
二、招錄人數
桐廬縣人民法院計劃招錄司法雇員7名,崗位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年滿18周歲(大專、本科學歷不得超過35周歲,碩士研究生學歷不得超過40周歲,截至招考開始報名之日);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三)因嚴重違紀違法收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六)父母、配偶、子女在桐廬縣人民法院轄區內從事律師、司法審計、司法拍賣等職業的;
(七)其他不宜擔任司法雇員情形的。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見附件2)后將報名材料掃描打包發送至tlfyzzb@163.com;審核情況將通過郵件反饋。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
(3)戶口簿;
(4)畢業證書;
(5)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1)司法雇員筆試分為專業知識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2)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桐廬縣人民法院521辦公室。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2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
2.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桐廬縣人民法院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3.面試
有關面試安排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桐廬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桐廬縣人民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桐廬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經考試考核確定擬錄用人選之外,按得分高低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一年內若出現司法雇員減員情況,經體檢、考察合格,遞補人選可直接予以錄用。
被錄用人員與桐廬雷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經招錄單位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1,若低于1:1,核減崗位并層報上級人民法院。
(二)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四)司法雇員在離職后兩年內,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但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
(五)如有疑問,可咨詢0571-89546522。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舉報電話:0571-89546524
附件:
桐廬縣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