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黟縣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中共黟縣縣委組織部
2024-12-04 09:15:40
黟縣2024年度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激發基層干部干事創業活力,根據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關于探索開展“鄉編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編辦〔2023〕244號)精神,現就黟縣2024年度面向全縣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本次計劃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招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1名。
二、報名條件
1.連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滿5年,且目前仍在黨組織書記崗位上(工作和任職年限計算截至2024年12月);
2.男性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女性不超過45周歲;
3.一般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4.任黨組織書記期間本人或集體獲得過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擔任過縣級以上“兩代表一委員”。
連續在村(社區)工作滿10年、任黨組織書記滿5年且任職期間本人或集體獲得過省級以上表彰(附件2)或本人擔任過省級以上“兩代表一委員”的,男性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女性可放寬至50周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檔案誠信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員;
5.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間的人員;
6.近五年考核評議有不稱職等次的、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需經鄉鎮黨委初審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遞補、公示與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1.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愿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9日—12月11日。
報名人員持《黃山市黟縣“鄉編村用”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1)一式兩份、連同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獲表彰的榮譽證書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并報本人所在鄉鎮黨委審核。根據報名條件和表現情況,所在鄉鎮黨委應及時召開會議集體研究擬推薦人選,出具正式意見。于2024年12月12日17:00前報縣委組織部組織股。
2.資格審查。依據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查驗核實有關證書、證明。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合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考職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比例取消招聘計劃。審查合格的,由縣委組織部通知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筆試工作。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基層黨建、鄉村振興、鄉村治理、市情縣情、寫作等。筆試總分為120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考生,可進入下一輪面試。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4.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判斷應變、解決問題、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
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為保證比選人員的質量,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5.成績合成。本次招聘實行任職期間表彰加分制度:①榮獲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頒發“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務工作者、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2020年)、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2021年)”表彰的,按照縣級表彰加0.5分、市級表彰加1分、省級表彰加1.5分,國家級表彰加2分的標準進行加分;②獲得“皖美村支書”或“市最美村支書”榮譽稱號的村黨組織書記,分別加1.5和1分。同一年度同一工作獎勵加分不累計,以獲得的最高獎勵計算加分,加分總計不超過3分。
考生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加分項”進行合成,分值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在錄用計劃數上增加1人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如考生最終成績相同的,按照先面試成績、后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方式進行)。
6.體檢。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單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7.考察。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逐人深入考察。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并充分征求紀委監委、政法、公安、法院、信訪和審計等部門意見。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同時,綜合考慮考察對象任期期間工作實績和工作表現擇優錄取。
8.遞補。體檢、考察后,出現擬聘用人員缺額的,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9.公示。對擬聘用人員,縣委組織部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10.簽約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將擬聘用人員報批表同考察材料、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鄉編村用”人員聘用為鄉鎮在編人員后,須繼續在村(社區)工作不少于5年。
中共黟縣縣委組織部中共黟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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