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
2024-12-04 14:02:13
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就業援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 號)和《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溪市財政局關于轉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玉人社發〔2024〕15號)文件要求,結合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德才兼備的標準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辦公室輔助崗1名。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能吃苦耐勞,勤奮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服從管理、聽從安排,有一定的保密意識和綜合協調溝通能力,能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
(二)符合玉溪市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條件,具有易門縣戶籍和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登記失業人員:
①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③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④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⑤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⑥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⑦被征地農民(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法定勞動年齡內社保中心在冊人員)。未享受過城鎮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政策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上述七類就業困難人員必須是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持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的就業創業證,且就業創業證中就業援助卡上已注明“就業援助對象認定情況、認定日期、認定機構和經辦人”等信息)
注:
1.零就業家庭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
2.被征地農民是被政府依法統一征收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在冊人員。
(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能熟練使用計算機等常用辦公設備及WPS辦公軟件,能夠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有不良嗜好的不得參加應聘。
2.應聘期間正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或者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屬于企業法人、股東、監事、理事等不符合公益性崗位使用條件者均不得參加應聘。其中:“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在登記失業期間注銷營業執照不滿一年者不得參加應聘,營業執照注銷、持有情況以市場監管局實際查詢為準。
四、招聘程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察及面談、體檢、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少于15日,招聘公告在易門縣政府信息公開網、“易門人社”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少于15日,至招到1名公益性崗位止。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4:30—18:00(周六及周日休息)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如有需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個人簡歷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材料(現場驗原件,提交復印件)、三張小一寸免冠近照。
4.報名地點: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辦公室(易門縣菌鄉大道財盛商業廣場政務大廳5-210室)。
5.報考者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資格。
報名咨詢電話:0877—4961582
(三)資格審查:由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請報名者務必按照 《公告》及職位要求應聘。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崗位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
的報名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四)考察人選:根據報名人數,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將對所有報名人員基本條件進行初選,初選入圍者以電話形式通知進行面談。(初選未入圍者不再通知進行考察)。
(五)體檢:由招聘單位按擬招聘人數通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可到上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考察情況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易門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五、薪酬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地點
(一)薪酬待遇: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雙方依法簽訂城鎮公益性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試用期一個月,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政策、易門縣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繳納五項社會保險,工資待遇3236元/月(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五險”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城鎮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工作時間:按照用工單位工作時間執行。
(三)工作地點: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易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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