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97人公告
來源: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12-09 10:53:59
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需要,202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衛生人才97名。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三)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8年12月12日至2006年12月23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發〔2013〕197號文件執行;
(四)戶籍不限;
(五)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資歷以及其他條件和要求,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一致。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湖州市(含區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定向培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5.屬于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6.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7.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以及其他條件等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須于2024年12月23日前取得。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2日9時至2024年12月23日17 時。
2.報名網站:http://www.hzjk.com:12320/hzylzp/f(健康湖州服務平臺/招聘入口)。
3.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4.請報名人員務必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并根據崗位要求上傳完整、清晰的佐證材料如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加蓋學校<學院>公章)、資格證書等。報名人員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12月12日10時—2024年12月24日17時。
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初審。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蓤髮I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及研究方向,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對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4年12月12日11時—2024年12月25日16時。
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通過審核的不能再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再次審核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5日18時。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應達到一定比例才能開考(開考比例詳見附件1),如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所招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各招聘崗位開考信息及報名人數將在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公示。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具體時間將在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所報崗位符合開考條件的應聘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將在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約1周左右)可在健康湖州服務平臺查詢,請及時關注。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5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1.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報名表》一份(報名人員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手簽姓名)。招聘崗位對專業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須提供學校(學院)出具的證明(加蓋公章)。
(2)應屆畢業生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人員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印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資格復審不合格。以上情況,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另行公布。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等,另加現場面試。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八)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鞓藴屎统绦騾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疾煲话阍诳疾鞂ο竺麊喂局掌?0天內完成。
(九)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有其他問題要反映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
2.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健康湖州服務平臺發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760086。
(三)監督電話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572-2760058。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環節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4年1月1日至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均可應聘招聘要求為“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市衛生健康委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及研究方向,由招聘單位及市衛生健康委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四)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按照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予以明確: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五)對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相關內容需要咨詢時,請于工作日期間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2:202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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