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招聘2025學年“專曙優師”教育人才65人公告(第一批)
來源: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區教育局
2024-12-10 14:37:58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25學年“專曙優師”教育人才公告(第一批)
根據區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海曙區教育局決定赴華中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曙優師”教育人才6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崗位
共招聘事業編制教育人才65名。其中:高中數學2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學1名;初中語文①8名、初中語文②4名、初中數學①8名、初中數學②4名、初中科學①4名、初中科學②4名、初中社會①7名、初中社會②6名、初中社會③(兵教師)1名、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學6名和特殊教育3名。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報考范圍及要求(附件1);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附件2);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2024年12月10日18:00-2024年12月16日12:00。應聘人員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報名
時間:2024年12月18日(周三)9:00—14:00
地點:華中師范大學學生就業工作處招聘大廳(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華中師范大學b102)
3.現場確認
時間地點與“現場報名”相同。
(1)應聘人員按“現場確認材料清單”(附件6)規定,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時,工作人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現場發放準考證;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減該崗位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現場確認后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公告。
(4)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或現場)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1.考試形式
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2.筆試
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養。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進入面試對象,如參加筆試人數與該崗位指標數(如有核減,則以核減后的崗位指標數為準)之比超過3:1的,按1:3比例確定,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兩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3.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簽約
擬定于面試結束后,簽約對象與海曙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協議后,應聘人員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協議則自動解除。
(四)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參照2024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參照2024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海曙區教育局遞交書面申請。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結果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聘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不能按規定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得以
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四)2023年、2024年畢業生及退役軍人以事業編制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海曙區事業編制教師不得報考。
(五)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簽約學校至少工作滿5年。
(六)由于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咨詢電話: 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監督電話: 0574-89188317、18867879515(海曙區紀委區監委第四派駐紀檢組)
附件:
1.報考范圍及要求
2.報考專業要求
3.國內部分高校名單
4.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25學年“專曙優師”教育人才(第一批)報名登記表
5.同意報考證明
6.現場確認材料清單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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