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博羅縣委政法委員會招聘政法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博羅縣委政法委
2024-12-11 10:41:19
中共博羅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招聘政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經博羅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法輔助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用工形式及條件
1.招聘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政法輔助人員1名,從事維穩指導、宣傳輿情等政法輔助工作。
2.基本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
(2)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用人單位派遣,無違紀違法記錄。
(3)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不限。
(4)報考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至1994年12月),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黨員、有政法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薪酬待遇
政法輔助人員待遇參照縣直部門一線工作崗位的標準執行,月薪2800元(包含個人需繳納的社會保險金部分),工資經費由縣政府納入財政承擔,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接受報名
1. 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
2. 報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博羅縣委政法委員會輔助崗位人員報名表》《報考承諾書》(附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與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藍底一寸照片3張(并提供電子相片)。
上述報名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文檔須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惠州市寶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郵箱:blblpxxx@126.com(郵件標題為姓名+報考崗位),并致電(0752-6911228)確認。
資格審查時須帶上網上投遞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核對,其中《中共博羅縣委政法委員會輔助崗位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一式2份。
(三)資格審查
1. 按公告中設定的招聘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等,由惠州市寶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報考人所投遞的報名表及各種證件資料進行對比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放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準確,對未能提供完整資料,或經查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以及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審查、領取筆試準考證
時間:2024年12月18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地點:惠州市寶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博羅縣羅陽街道大橋北路506號4樓)。聯系電話:0752-6911228,聯系人:王老師。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兩種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職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未超過該崗位招聘職數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由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可在縣委政法委網站http://www.boluo.gov.cn/dqbm/xwzfw/上查詢考生筆試成績,惠州市寶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屆時將電話通知進入面試考生。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擇優選定面試人選,即按崗位招聘職數1:3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未超過該崗位招聘職數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構成,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可在縣委政法委網站上查詢考生總成績,惠州市寶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屆時將電話通知入圍體檢人員。如考試成績相同,按照筆試成績高分者確定人選。
(五)補錄
因客觀原因,如果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為滿足工作需要,可在現有報考的崗位人員中進行補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補錄。
(六)體檢
由縣委政法委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結果不符合從事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予錄用,對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縣委政法委支付。
(七)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辦法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應聘資格條件、計劃生育情況、原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調出(或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
4.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八)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
經考察合格人員正式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派遣,如不服從,則視為放棄錄用資格。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
四、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社會監督,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52-6630609
本方案由縣委政法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2:報考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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