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90人公告
來源:昆山人才網
2024-12-12 10:21:07
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公安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昆山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9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考要求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事業責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五)年滿18周歲,一般不超過35周歲,對學歷、年齡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為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
6.蘇州市(含各區、縣)在編在職警務輔助人員或者2024年6月1日以后辦理蘇州市(含各區、縣)警務輔助人員離職手續的人員;
7.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
各相關單位報名地點以《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為準。
3.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9日9:00至2024年12月13日16:00。
4.資格初審時間: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5.報名流程注意事項(請務必仔細閱讀):
(1)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同步提供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個人征信報告原件和復印件,退役軍人提供軍人退役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至報名地點提交以上相關材料進行報名、初審。
(2)應聘人員須提供真實、完整的報名材料,報名材料提交后,審核過程中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審核后,報名方為有效。因報名材料及信息存在虛假、不完整、不一致等問題,影響審核結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3)應聘人員如對初審結果有異議,可聯系昆山市公安局進行申訴(聯系電話0512-57702333轉50540),逾期視為放棄申訴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為A、B兩類。A類考試進行筆試和面試;B類進行體能測評和面試。崗位考試類型詳見《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
1.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考試內容以文化基礎知識、法律常識、生活常識為主,不指定復習用書。
2.體能測評:成績以百分制計算,體能測評科目及標準詳見《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成績對照表》(附件2)。
A類考試根據筆試成績、B類考試根據體能測評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和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
4.總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式計算,其中A類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B類體能測評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考生須在接到遞補通知(含電話或短信通知)的24小時內反饋個人意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五)錄用
通過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微信號“昆山公安微警務”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滿不影響錄用的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由區鎮財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等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512-57702333轉50380;監督電話:0512-57702799。
六、本公告由昆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昆山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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