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2-13 09:43:12
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成立于1959年11月,是江門市衛生健康局直屬公益二類公共衛生事業單位,是結核病防治專科機構。承擔著全市(五邑地區)結核病疫情監測、報告、防治、技術指導、科研、培訓、宣傳教育工作,以及蓬江、江海兩區結核病病人的管治等工作任務,被列為市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和江門市耐多藥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治咳”歷史悠久,形成防治呼吸道疾病的專科特色,在群眾中素有“治咳嗽到結防所”的良好口碑。
本所設有綜合門診(設有呼吸內科、兒童呼吸道疾病門診、呼吸道專家門診、非結核分枝桿菌病專科門診)、結核病控制科(設有普通結核病、耐藥結核病、神經系統結核病、氣管支氣管結核病、兒童結核病、肺外結核病門診、結核病健康篩查體檢中心、結核分枝桿菌潛伏感染及卡介苗不良反應處置專科診室、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門診)、住院部(設有呼吸病區、結核病區、耐藥結核病區)、老年病區、醫技科(設有檢驗室、影像室、藥房)。擁有16排32層螺旋CT、進口直接數字化X線攝影設備(DR)、進口全自動心電圖機、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和全自動五分類血常規分析儀、化學發光儀、心電監護儀、肺功能測定儀、MEDISON(麥迪遜)X6彩色B超、奧林巴斯纖維支氣管鏡、有創/無創呼吸機等設備,配備5G智能AI移動DR體檢車,PCR實驗室通過廣東省臨床檢驗中心專家組驗收合格,擁有結核病全自動分子生物學檢測系統,具備結核病耐藥和菌種鑒定分子的檢測能力,結核病診斷技術達省內先進水平,為結核病診斷提供了保障,提高醫療業務服務能力和診療水平。
作為結核病防治專科機構,本所狠抓文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加快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不斷提升單位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現全所職工有140余人,其中碩士2人,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近20人,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近50%。在治療各類結核病、耐藥結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氣管哮喘、慢性咳嗽及胸腔積液等方面有獨到之處,在兒童呼吸道疾病診療方面有豐富經驗,形成獨具特色的品牌及專科優勢。
本所堅持臨床與科研相結合,不斷開拓創新,是五邑地區率先開展“支氣管鏡介導的球囊擴張氣道成形術”的醫療機構,也是五邑地區率先開展“支氣管鏡介導腔內冷凍治療”的結核病專科醫療機構,開展有創/無創呼吸機技術為重癥結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氣管哮喘等患者救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為適應本所事業發展需要和高層次人才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具體的崗位職責、崗位類別及等級、招聘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即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
三、薪酬待遇
招聘崗位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長期報名、定期考試(考核)”方式,2024年12月18日9:00后可以開始報名,報名期限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或崗位招滿人數為止。根據報名情況,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每個月組織一次考試,并根據考試結果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如果當月沒有成功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核入圍直接業務考核的人員,則取消該月的考試。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將公告崗位招聘錄用情況,已招滿人數的不再接受報名。
本次招聘通過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報名,所學專業應符合報名職位的專業要求。請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按順序整理,并按1:1比例掃描成pdf格式文件,壓縮打包作為郵件附件,郵件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2024年高層次人才招聘”(例如:張三-兒科副主任醫師-2024年高層次人才招聘),發送至電子郵箱:jmjfs@126.com進行報名。報名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填妥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加載本人免冠電子彩照,注明報考崗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或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及工作經歷等方面的相關證書或認證材料;
4.《高層次人才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4),并附上業績、獲獎等相應的證明材料。
(二)報考要求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考,報考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憑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使用。
2.應聘人員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
3.應聘人員需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考前向招聘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聘用資格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將通過電子郵件反饋應聘人員是否報名成功,請應聘人員留意電子郵件收發情況。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業務考核”方式進行。
(一)資格審核
開展直接業務考核前,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將對報名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將通過短信和電話通知報名成功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時間、地點等,請報名成功人員務必保持手機暢通。
報名成功人員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結合招聘崗位所設條件攜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現場資格審核:
1.填妥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
3.學歷、學位、職稱或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證等。畢業證、學位證缺失的,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工作經歷佐證材料。招聘崗位有指定工作經歷類型的,須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工作協議)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材料或工資發放記錄相關資料,以及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等證明材料。
5.專業相近材料。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經畢業院校或該院校教務處蓋章確認的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非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無需提供。
6.業績材料。《高層次人才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4),并附上業績、獲獎等相應的證明材料。
報名成功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或證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參加直接業務考核資格。
資格審核完成后,由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出具資格審核結果告知書。被取消考核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資格審核結果告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江門市衛生健康局申請復核。江門市衛生健康局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并送達本人。
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全部確定為入圍直接業務考核人員。
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招聘單位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的,或存在填寫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將按規定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二)直接業務考核
直接業務考核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注意查閱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門戶網站,并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1.直接業務考核分為工作業績考核和答辯兩部分,考核時長不超過20分鐘,具體如下:
(1)工作業績考核。應聘人員以口頭匯報或PPT展示等方式進行專業能力展示匯報,匯報內容包括本人自我介紹、專業研究領域、研究方向、研究內容、科研成果及水平等方面。展示時長原則上不超過10分鐘。
(2)答辯。針對應聘人員專業展示內容,同行專家結合專業知識現場提問2-3個問題,應聘人員以口頭作答方式進行。時長原則上不超過10分鐘。
2.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工作業績考核部分占比40%,答辯部分占比60%,合格分數線為70分。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成績相同的,則以直接業務考核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直接業務考核主評委評分相同無法確定名次的,則對成績相同者再次開展直接業務考核。
考試成績當場公布,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工作由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負責組織實施,在本市轄區范圍內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中抽簽選擇。招聘崗位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
體檢人員對下列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復檢申請,未當場提出的,不再安排復檢: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電圖等可以即時給出結果的體檢項目;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未達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其他事先服用藥物可能暫時影響結果的體檢項目。
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在接到體檢結論后3個工作日內向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提前2個工作日將體檢的時間、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通知應聘人員;在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體檢結論通知應聘人員。
八、考察
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301號令)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將在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門戶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發出聘用通知。應聘人員按聘用通知書指引辦理關系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完成報到后,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與應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根據招聘崗位性質,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
十一、遞補
應聘人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可以按照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遞補由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根據工作需要決定。
十二、其他事項
(一)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報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類表述,均包含本級數。
(二)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5),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十三、監督管理
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35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十四、聯系電話
(一)應聘人員對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報名期間可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電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黨務工作辦公室0750-3271981。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二)應聘人員對本次招聘政策有疑問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段(同上)致電江門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咨詢:0750-3873877。
(三)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江門市結核病防治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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