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應急管理部所屬單位招聘215人公告
來源: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2024-12-16 17:55:40
應急管理部所屬單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應急管理部所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國內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或者委培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須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條件,大學本科不超過26周歲(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社會在職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其中,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放寬到5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員需為2025年博士后出站人員。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為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政治立場堅定,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熱愛應急管理事業,能適應應急管理實戰化需要以及高負荷、高風險、高壓力的職業特點;
(五)具有與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質、學歷學位、專業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或者學籍,及其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單位處分的;
7.聘用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參加公開招聘的應急管理部所屬單位共14家,招聘崗位信息詳見《應急管理部所屬單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27日24:00,應聘人員按照各招聘單位有關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等親屬在招聘單位任職,或者擔任應急管理部機關處長及以上領導干部、應急管理部所屬單位領導人員的,必須如實填寫、主動報告。
各招聘單位將根據本公告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版)》、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以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應聘。如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報考人員可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
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需達到5:1方可開考;未達到5:1的,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是否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組織考試,或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
1.筆試:中國地震應急搜救中心、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衛星減災應用中心)、應急管理部宣傳教育中心、應急管理部干部培訓學院(應急管理部黨校)、應急管理部大數據中心、中國應急管理報社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等7家單位開展專業筆試。應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應急總醫院、應急管理部國家自然災害防治研究院、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按有關規定自行組織筆試。部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崗位不進行筆試,開展專業能力水平評審,通過后進行面試考評。
2.面試: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以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為準。
本次招聘所涉及各類考試,均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各招聘單位筆試、專業能力水平評審、面試具體形式及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
六、體檢和考察
依據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不組織筆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2: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被列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遇有體檢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的情況,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自愿放棄體檢和考察的,應提交放棄聲明材料。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考察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各招聘單位將以適當方式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察,綜合了解擬聘用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單位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應急管理部網站以及各招聘單位網站等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各招聘單位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各環節。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實或者其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以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三)本次公開招聘通過筆試、專業能力水平評審、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綜合考量應聘人員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是否聘用,招聘單位保留取消招聘崗位的權利。
(四)本次公開招聘將通過電話或者手機短信通知有關事項,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并在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未進入下一環節的應聘人員,將不再一一告知。
各招聘單位咨詢及監督電話見《崗位信息表》。
應急管理部人事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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