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黃岡市蘄春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14人公告
來源:蘄春縣人民政府
2024-12-17 13:28:50
2024年蘄春縣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從202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3日17:00)
為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精神,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蘄春縣人社局(以下簡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工作人員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因崗擇人、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
蘄春縣8個鄉鎮共招聘14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蘄春縣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蘄春縣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告及報名
(一)發布公告
《公告》(含《崗位表》)擬于2024年12月16日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布。
(二)考試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錄蘄春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ichun.gov.cn),點擊蘄春縣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入口(報名鏈接:http://qichun.pzhl.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名申請,按要求和提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含上傳照片,照片規格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過50kb),提交確認即可。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各個環節,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打印準考證均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考試報名入口進行。
報名咨詢時間:0713-7225658。
2.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3日17:00。12月23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4日上午12: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初步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4年12月24日12:00至12月27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繳納100元考試費確認報名(此次繳費不在報名網站進行,具體繳費流程見附件3),未按期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筆試準考證:2025年1月1日9:00至1月3日24:00。
3.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在本次招聘中其他崗位重復報名。
(2)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全面、準確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不真實,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4.資格審查。
(1)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如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專業工作經歷”指與崗位所需和所學專業相關的工作經歷,具體界定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關于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應聘人員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聘)用。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專業目錄進行擬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如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專業以學歷證書上記載的名稱為準;以沒有學歷證書的雙學位所學專業報考的,專業以雙學位證書上記載的所學專業名稱為準,具體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單位的審核標準必須一致。
五、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時間:2025年1月4日上午
(2)科目:08:30 ~ 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 ~ 12:00 綜合應用能力
(3)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
2.筆試類別
針對不同招聘崗位特點,按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兩個類別分類設考。
所有崗位考生缺考任意一門筆試科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3.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面試入圍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核準報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蘄春縣人社局備案,并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調整情況。
4.筆試最低合格線。筆試實行最低合格線控制制度,每科筆試成績均不得低于卷面滿分的40%。有一科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視為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二)面試
1.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2.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原則上依考生所報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表》規定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有考生棄權,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執行上述筆試開考比例處理辦法。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75分)。低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面試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各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4.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蘄春縣人民政府官網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
(三)考試成績計算
1.成績權重及計算。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50%和50%的權重計入考生總成績。
2.計分辦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試得分即為面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4.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的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仍相同時,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組織加試。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體檢、考察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
3.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七、公示及備案
1.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定,在蘄春縣人民政府官網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蘄春縣人社局,按照相關規定和崗位條件審核備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選崗、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擬聘人員,分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確定擬聘崗位。
(二)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各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本次招聘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九、其他事項
1.本公告和《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以及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另行研究解決。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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