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鄂州市隨軍家屬專項招聘5人公告
來源: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2-17 13:29:12
鄂州市2024年度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公告
為切實保障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確保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有效落實,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軍政〔2022〕54號)、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等5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措施>的通知》(鄂擁辦文〔2023〕5號)、中共鄂州市委常委會《會議紀要》(第八屆〔2023〕34號)等文件精神,組織市直事業單位在鄂州市市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工作人員5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詳見《鄂州市2024年度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在鄂州市轄區部隊現役軍人家屬,經軍隊師(旅)及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未經政府調配,在本市行政、事業單位無編制的駐鄂州部隊隨軍配偶。
(五)報名時應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③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影響(處分)期限的;④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⑤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s://rsj.ezhou.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并由市級駐軍所在政治機關將招聘單位、崗位、要求及條件通知到隨軍家屬或配偶。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下載填寫《鄂州市2024年度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駐軍軍人基本情況表》(附件3,一式2份)及批準家屬隨軍材料(含批準文書及書面證明材料)、駐軍軍人任職命令、立功通令復印件(須加蓋有批準權限單位政治機關公章)連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證書(含各類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張,經軍人所在單位政治機關初審后,由報考人員到鄂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濱湖南路32號鄂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辦公樓三樓)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作出誠信承諾。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7:00。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鄂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負責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試及軍人綜合素質評定、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采取筆試、軍人綜合素質評定、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軍人綜合素質評定,后面試。軍人綜合素質評定由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負責。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對特殊崗位確定達不到報考比例的,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申請,報市人社局批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報考比例。
1、筆試
(1)筆試由市人社局按公開招聘有關要求組織實施。筆試內容側重基本素質和通用能力,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發布。
(2)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筆試按科目卷面滿分的60%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軍人綜合素質評定
軍人貢獻評定以檔案材料為準,由軍人所在單位政治機關填報,經本人簽字確認、團以上黨委審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后,報鄂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審定。計算時間截止到當年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公告發布的當月月底,所有應聘對象不再享受其它任何情形的加分項。軍人貢獻評定成績,由軍人服役年限計分、職務等級(軍銜)計分、艱苦邊遠地區服役與特殊崗位計分、表彰獎勵及現實表現計分四項組成,累計分值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由鄂州市軍分區政治工作處根據《鄂州市2024年度隨軍家屬專項招聘工作方案》中規定的軍人貢獻評定辦法進行評定匯總,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
(1)服役年限計分:按照每服役1年計1分的標準進行計算,不足一年的按1年計,此項計分封頂30分。
(2)職務等級(軍銜)計分:指揮管理軍官(警官)連級正職及以下記10分,每增加一個職務等級增加10分。專業技術軍官(警官)上尉及以下記10分,每增加一個軍銜(警銜)增加10分。軍士(警士)按三級軍士長(警士長)10分、二級軍士長(警士長)20分、一級軍士長(警士長)30分計算。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參照相應職級的指揮管理軍官執行。此項計分封頂50分。
(3)艱苦邊遠地區服役與特殊崗位計分:在國家和軍隊確定的三類以上邊遠艱苦地區、三類以上島嶼或者飛行、艦艇、涉核等特殊崗位服役,每滿一年計1分,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累計計分,此項計分封頂10分。
(4)表彰獎勵及現實表現計分:獲勛章、榮譽稱號、一等戰功一次記20分,獲二等戰功、一級表彰、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一等功、平時一等功一次記15分,獲三等戰功、二級表彰、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二等功、平時二等功一次記8分,獲四等戰功、三級表彰、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三等功、平時三等功一次記4分,最近一次年度考核等次為優秀記2分。同一事項獲多項表彰獎勵的,只計其中最高分值,集體受表彰獎勵不計入個人分。其中,受過行政嚴重警告或黨內警告以上處分的,一次扣5分,最近一次年度考核等次為基本稱職扣2分、不稱職扣4分,表彰獎勵及現實表現計分扣完為止。此項計分封頂20分。
3、面試
(1)面試人選按崗位依照筆試成績與軍人貢獻評定成績之和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對特殊崗位確定達不到報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報市人社局批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報考比例,但應設置合格分數線。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3)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上述原因或者經批準保留等導致有效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軍人貢獻評定成績×40%+面試成績×30%。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5、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組織加試。
(四)體檢
1.體檢參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公務員局關于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鄂人社發〔2017〕10號)規定執行。
2.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補做體檢合格,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合格,不予聘用。
4.體檢費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6.體檢合格的自動進入考察階段。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據崗位需要,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確需遞補的,書面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遞補。
(六)聘用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成績、體檢、考察情況形成考察報告并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五年內不得報考鄂州市事業單位。
本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鄂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負責解釋。
(二)報名咨詢電話:
鄂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027-60698539
鄂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027-60830433
鄂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027-60660804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027-53083663
鄂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027-5059631
鄂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鄂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市委退役軍人事務和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