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招聘65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12-18 09:38:10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詳見《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單位簡介》(附件1)。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所招聘崗位均為事業單位編制崗位,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附件2中的招聘人員類型、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港澳居民報考應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規定。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非2024年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三)報考年齡要求
具有崗位相關本科學歷的年齡需在35周歲以下;具有崗位相關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需在40周歲以下;具有崗位相關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非基層衛生序列)的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具有崗位相關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非基層衛生序列)的年齡需在50周歲以下。
(四)招聘人員類型
招聘人員類型:2024年畢業生、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不限。
“2024年畢業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五)其他說明
1.招聘專業代碼按照附件3中《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以及畢業院校蓋章的課程成績單(海外學歷還須提供正規機構出具的課程成績單翻譯件),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2.招聘醫師崗位的,根據相關文件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以下簡稱“住培”)的“兩個同等對待”政策: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應聘人員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方向一致。
3.專業技術資格要求: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對應的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通過資格考試或評審、正在進行公示均不視為具有資格。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招考報名系統進行在線報名(網址:https://bm.gd-pa.cn/dzsys/qcrs),并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
(二)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23日9時至12月27日17時。
(三)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2.公開招聘各環節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需上傳附件: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合并在同頁,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還需上傳教育部認證材料)。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上傳畢業院校蓋章的課程成績單、就業推薦表代替(海外學歷還須提供正規機構出具的對應翻譯件)。
(4)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
(5)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崗位要求具備的必須上傳)。
(6)崗位要求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需上傳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對2024年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員,可以上傳培訓單位開具的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關材料報名,但需要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通過2024年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者須上傳原單位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等相關材料;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對工作經歷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該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該段指定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加蓋單位公章)。2014年10月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記錄(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材料)。
(8)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證件。
以上相關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掃描件上傳,報名系統上要求上傳的個人照片為個人彩色免冠證件照。
4.凡與招聘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的“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欄中逐一填寫清楚,不得漏填。
5.應聘人員在報名系統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在資格復審、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的則取消其面試、體檢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資格初審
報名開始后,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核,應聘人員可登錄系統查詢初步審核結果。通過初步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申請被退回修改的,可以在系統反饋的規定時間前補充或修改報名材料,但不允許修改報考崗位,未按要求補充或修改的,視為放棄報名。
初步審核結果以系統反饋為準,不另行通知。報名初步審核通過的人員方可參加下一環節。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審核動態。
(五)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過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考試的后果自負。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資格審查、考試、體檢等各環節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件,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免筆試人員,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溝通協作精神、心理素質、儀表氣質等。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為準。
2.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成績合格者方可按比例進入下一環節。
3.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4.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經批準后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后仍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5.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非基層衛生系列)的崗位免筆試,免筆試崗位的應聘人員經審核合格后,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其他招聘崗位中學歷學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碩士及以上”的,具有崗位相關專業的博士學位者不需參加筆試,但要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計入筆試開考比例。專業技術資格要求中級及以上或不限要求的,具有崗位相關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非基層衛生系列)不需參加筆試,但要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計入筆試開考比例,基層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需參加筆試。
6.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公布,考生自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多人成績相同的,可同時列為入圍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免筆試人員直接入圍面試,不計入入圍面試人員比例。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公布。
在面試前將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佐證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將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所需提供資料將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
3.面試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
4.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5.面試成績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6.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結構化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總成績相同人員重新進行面試,并按此次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五、體檢和考察
在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并按規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有關規定。參加體檢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在7個工作日內,從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并按照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九、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2024年畢業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中與專業要求相對應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四)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聘用后應聘人員必須服從招聘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須按招聘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條件申請聘任,招聘單位可結合崗位職數等實際情況開展崗位聘任工作,聘任后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六)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原則上應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公告由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61883841,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020-61883826、020-87302871。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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